第三节 中央银行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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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央银行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3
页码: 623-6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中央银行存款的情况,包含了准备金存款,邮政储蓄转存款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关键词: 德化县 金融 银行存款

内容

一、准备金存款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准备金率是存款类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占其存款总额的比率。其主要目的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保证客户存款和资金清算而准备的资金。准备金存款在特殊情况下,须经上级行批准才能动用。
  同年,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控制信贷规模,抑制投资需求膨胀,保持货币信贷基本稳定,中央银行利用存款准备金率,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人民银行负责督促检查各银行、信用联社存款准备金缴存的情况。
  199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各商业银行均由其总行统一缴存。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根据市场情况多次调整。
  二、邮政储蓄转存款
  1989年年底前,县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存款应全额缴存县人行,邮储所需备用金由县人行拨付,按缴存款平均余额付手续费。
  1990年1月1日起,县邮储机构的储蓄业务由代办改为自办,吸收的存款全额转存县人行,按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邮电部门商定的转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邮储所需备用金按规定限额留存。
  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新老存款”划段,新增存款由邮储机构自主运用。
  2007年,邮浔政储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继续运行。
  三、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2004年9月23日,为发挥中央银行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作用,全面履行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和责任,县人行成立德化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工作组。
  2005年6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式为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县人行成立德化县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项票据考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申请。12月1日,经县人行与银监办初审,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同意,德化县信用联社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000万元,用于置换呆账贷款和历年亏损挂账。专项票据为2年期、固定利率附息记账式债券,年利率1.89%,按年付息。
  2008年12月4日,县联社专项票据兑付申请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批准,顺利兑付。
  四、缴存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是中央银行的资金,各商业银行要缴存中央银行,不得占用、不可随意划转,违规少缴或漏缴、转移要受到处罚。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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