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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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8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管理
分类号: F570.6
页数: 6
页码: 199-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交通管理的情况,包含了机构,路政,安全管理,规费征收等。
关键词: 德化县 交通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德化县交通局
  1988年,县交通局设人秘股、计财股、工程股。2002年8月,德化县党政机构改革,保留德化县交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程股和路政管理股;下辖德化县运输管理所,规格为副科级。2007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纪检组长1人。地址位于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101号。
  二、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
  1988年,称福建省公路局德化公路段,设30个道班。全段有汽车2辆、压路机1台、每个道班配1台养路机,人工使用的工具主要是锄头、土箕等。
  1993年1月1日,全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公路管理与公路稽征分开建制,公路管理机构下放隶属地(市)政府,福建省公路局德化公路段更名为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隶属于泉州市公路局。
  1996年,德化县路政管理所成立,隶属于县交通局、挂靠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管理,负责实施境内专养公路路政管理。德化分局地址位于德化县龙浔镇西门街59号。
  2002年,公路养护机制进行改革,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机关人员实行定编定岗,设立9个基层公路站、1个维修站,每个公路站配备农用运输车1辆、微型车1辆、割草机1~2台等养护机械。
  2007年,德化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均保持不变。
  三、德化县运输管理所 德化县地方海事处
  1988年,德化县交通运输中心管理站,下设上涌交通管理站、水口运输管理站。
  1990年8月,德化县交通运输中心管理站更名为德化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设运政运务股、规费征收股、车辆维修股、稽查队,设城关、上涌、水口3个运管站。2003年4月,德化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更名为德化县运输管理所,同时加挂福建省德化县地方海事处牌子,隶属于县交通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股、运输管理股、交通规费征收股、车辆管理股、内河港航监督股、船舶管理股、稽查队以及城关、上涌、水口3个运输管理站。2006年6月,增设培训管理股。
  四、福建省公路稽征局德化稽征所
  1993年1月1日,福建省公路稽征局德化稽征所成立,地址位于德化县龙浔镇科技园路。负责德化县辖区内汽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五、德化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
  1995年2月,组建德化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地址位于德化县浔中镇丁溪深圳格省道103线189K+480m处。同年8月15日,正式开征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双向收费。
  1999年9月,德化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迁往省道103线193k路段,并在龙浔镇英山村下坂仔租民房办公。2001年在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小溪省道203线239K+480米处正式建站,继续实行双向收费。2009年2月21日撤销。
  第二节 路政
  20世纪80年代,德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公安、交通、监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对全县公路进行整治,清除占路面堆放木材、占地耕作、违规搭盖等影响交通的行为,保证公路畅通。
  1988年,县政府组织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建设等单位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宣传公路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清理主要干支线9次,清除路障24处3695平方米、水沟堵塞物1170平方米,取缔加水站2个,处理乱砍树1起、没收木材40立方米、工具数十件,罚款1500元等,遏制侵占公路现象。
  1989年,县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联合组成清理路障工作组,对水漳、城关、环城、浔洋等公路线一些“老大难”地段进行专项清理,改善路况,确保公路畅通。
  1991年10月,成立路政管理机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保护公路产权不受侵犯。
  1995年,福建省路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分为专养公路路政管理和群养公路路政管理,专养公路路政管理由县公路路政管理所负责实施;群养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局路政股负责实施。
  1996年6月,德化县公路路政管理所成立,隶属于县交通局,挂靠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管理,担负全县省道、县道专养公路的路政管理。
  1997年,根据福建省公路局的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制止公路上打场晒粮和占道加水、占道贸易等专项治理活动。2000年,路政部门宣传贯彻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精神,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2002年,德化县公路路政管理所被省交通厅评为规范路政所。
  2004年5月,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通知精神,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加强路面执法和监管工作。
  至2007年,德化县路政管理所在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支持下,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1座25平方米,违法搭盖55座29907平方米;整治取缔不规范加水站5家,批准设立规范加水站17家;整治平面交叉道口37处,重新批准设立平面交叉道口52处;整治占道贸易13处,处理超限超载车辆9780部,路政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第三节 安全管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988年,德化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检查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1890辆,对违规车辆处罚3150元。
  20世纪90年代,县交警大队人员定期深入偏远乡镇巡回办理年审、办证业务,推行“阳光作业”,执勤执法,对违法违规车辆,坚持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文明执法,避免发生或激化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清理检查交通积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993年开始,城关交警中队采用人车流量高峰期站点、平峰期走线、低峰巡片等点线结合的办法,提高警力辐射度,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对省道,事故多发地段,人车稠密和“卡脖子”路段,组织警力路查路检,清除路段沿线乱搭建、乱设摊、乱停车、乱堆场的“四乱”现象;增设警示牌,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城区主干道设立“严管街”,以反超载、反超车、反飙车、治乱治堵为重点多次进行专项整治。
  1997年,设立“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在龙鹏街设立交通管理示范街600米;在西门、鸣凤桥北侧、程田寺格设置治安交通岗亭;在西门十字路口、东大路醒龙桥设立红绿灯,确保人车安全通行,规范有序。
  1998年,德化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成立,与县城关交警中队合署办公,整合警力,提高管理水平。
  2005年,城区主要路口及11所中小学周边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在城区浔南路设置停车泊位,确保城区主干道车辆停放有序,通行顺畅。
  2006年1月,县公安局及县交警大队领导深入各客运站点检查春运工作,共检查客运车辆568辆,为司乘人员提供便利服务315次,接受群众求助12次,解答群众咨询137次,查处非法客运、超载、超速、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10起。其间,全县发生交通事故98起,死亡1人,伤58人,直接经济损失38200元。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2005年春运期间相比,分别下降2%、85.7%、9.4%、9.79%。
  2007年4月,县交警大队运用“证眼雷达”测速仪、经精测试、摄像机和数码相机于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7起,其中,超速25起,酒后驾车18起,违章停车274起,强化辖区主要路段的纠违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附: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1993年8月,硕大线18千米十800米处,邱某驾驶福建33\41327货车发生翻车,造成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案例二:1994年9月,水下线35千米十900米处,林某乘坐无牌农用车,拨动电门钥匙致车驶出路处翻到桥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案例三:1996年10月,省道福三线(S103线)159千米十730米处,吴某驾驶闽C15035号厢式农用车载客翻车,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建设施工管理
  1992年1月,德化县公路建设工程总指挥部成立,由一名分管公路交通副县长兼任总指挥,县交通局局长兼任常务副总指挥,主要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指挥部与业主“双层管理”,建立“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同年,实施公路“先行工程”建设,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制定沥青路面工程管理办法和验收评比办法,对工程的管理和质量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进行验收,并邀请县审计、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现场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即采取返工重建或其他补救措施。
  1992年10月,德化县路桥建设开发公司成立,负责德化县境内路桥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建设资金筹集前期工作,以及路桥建设工程的管理等。
  2004—2005年,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和乡镇县提级改造工程建设,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路面抗折强度进行7天或28天随机取蕊检测,并采取“捆绑式”持续督查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对路,面的宽度、长度、厚度、平整度进行严格检测,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节 规费征收
  一、养路费征收
  (一)客运、货运车辆养路费征收 1988年前,车辆养路费由福建省公路局德化公路段负责征收。1988年8月,德化公路段设立养路费征收站负责征收。
  1988年,营运车辆按每月每吨位115元征收。1990年1月1日,客车每月每吨位征收160元、货车每月每吨位征收140元1993年,养路费征收407.7万元,客运附加费245.2万元,货运附加费91.8万元,三费合计征收744.7万元。
  1993年,车辆养路费由德化县稽征所征收。1994年6月,征收标准调整为客车每月每吨位200元、货车每月每吨位180元,并一直延至2006年年底。2007年,26座以上大客车3元/座·月、卧铺客车5元/座·月、货运车16元/吨·月,全年养路费征收923万元、客运附加费345.9万元、货运附加费107.6910万元,三费合计征收1376.5910万元。
  (二)农用车、摩托车养路费征收
  1987年年底,手扶拖拉机养路费征收标准为每月16元/辆,摩托车为二轮每月2元/辆、三轮每月3元/辆,全年征收车辆养路费5.7642万元。1988年,全年征收养路费14.6781万元,其中拖拉机养路费14.4289万元。
  2007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为农用车18元/吨·月、正三轮摩托车17元/辆·月、侧三轮摩托车8元/辆·月、二轮摩托车4元/辆·月、正三轮摩托车12元/辆·月、手扶拖拉机8元/辆·月,全年征收公路养路费231.8525万元,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193.33万元。
  二、车辆通行费征收
  1995年2月,组建德化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址在省道203线189K+480米处;同年8月15日,正式开征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双向收费,收入80.4135万元。
  1999年10月,通行费征收站设置电动栏杆和电视监控系统,对收费管理、通关稽查和车辆缴费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2003年12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文,确定德化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收费期限延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05年,安装数字录像及冲关稽查管理系统,并完善其他设施,提高监控能力。2007年,车辆通行费收入689.3305万元。
  2008年,省政府决定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泉州市政府决定撤销泉州境内12个收费站,2009年2月21日零时,德化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站撤销。
  第五节 机动车行驶管理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管理
  (一)驾驶员培训
  驾驶员培训企业主要以社会集资,培训业务统一管理,个人培训业务量分成的经营管理模式。至2007年年底,全县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3家,均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级培训企业,拥有小型教学车辆89辆,主要承担小型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累计培训驾驶员7269人。
  1.德化县万安汽车驾驶员教练所
  2003年4月成立,注册资金20万元,占地面积8667平方米,设有理论学习教室2间、车辆维护和故障排除车间1间、驾驶训练场地1个,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等,主要承担C1、C2、E驾驶证培训,拥有小型教练车辆44部,教练员50人、理论教员4人。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培训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员4906人。
  2.德化县顺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5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承担C1、C2驾驶培训,拥有小型教学车辆20辆,教练员30人。至2007年12月31日,培训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员862人。
  3.德化鹏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07年3月成立,注册资金30万元,主要承担C1、C2、E驾驶证培训,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训练场所6800平方米,拥有小型车教练员31人、摩托车教练员21人。至2007年12月31日,培训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员1500人。
  (二)驾驶员管理
  20世纪80—90年代,县交警大队驾管股驾管业务流动站人员经常深入乡镇巡回,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查处无证驾驶或违规驾驶人员,并为驾驶人员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1997年,德化县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所成立,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通过《中国交通安全报》、德化有线电视台、广播站等媒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开展创建安全村、安全校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000年,德化县交警大队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建立交通、工商、交警、保险、银行等部门“一条龙”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理培训、车辆牌照、驾驶证件等手续。
  2006年,办理新培训的摩托车驾驶员考试460人,驾驶员年度体检、审验350人,办理摩托车报牌236部。到期换证汽车类280人,摩托车类175人,补证转籍23人。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机动车登记、检验
  20世纪90年代,每年对机动车辆的车况、性能、安全设置进行一次检查。凡检查不合格者,要其保养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行驶。2005年,进一步落实车辆检验责任,规范机动车辆登记审校关、查验关,做好上牌检测工作,审核各类购车凭证,核发审查车辆相关参数,审核各类购车凭证,核查车辆相关参数,比对盗抢车辆信息等,提高各类车辆注册率,把好转关口,辖区摩托车检验率达70%以上,注册率75%以上。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客运车辆、中小学生接送车及报废延缓车辆检测,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报废机动车的清理工作,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在《瓷都德化》、德化网交通安全频道等媒体上公告,并在登记系统中予以注销,注销率达70%。
  (二)查处超限车辆
  20世纪80—90年代,全县机动车辆数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1988年,交警部门组织警力269次,在全县范围内检查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辆1890辆。
  至2007年年底,全县有载客汽车3022辆、载货汽车872辆;农用运输车258辆;大中型拖拉机6辆、变型拖拉机1014辆、小型拖拉机510辆、摩托车普通型89757辆、轻便型1719辆。德化县交通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执法和监管工作,多次进行联合“治超”行动,稽查处理超限、超载车辆,其中2000年,至2007年,投入执法人员5760人次,稽查处理超限、超载车辆9798部,纠正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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