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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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0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9
页码: 75-10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包括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经济、环境管理等几方面。
关键词: 管理 环境保护 德化县

内容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质量
  据环保部门调查,1986年,德化县城关地区废气污染,主要有二氧化硫年排放量280.19吨、氮氧化物179.64吨,烟尘502.35吨;等标污染负荷分别为烟尘48.7%,二氧化硫27.26%,氮氧化物17.43%。县委、县政府开始抓大气污染治理,先后有德化瓷厂、第二瓷厂、林化厂等10个厂安装11台锅炉,用自激式作业洗漈烟尘,效率达85%。德化瓷厂建成冷煤气站气化烧瓷,每小时产煤气5800立方米。解决部分大气污染问题。1987年,不少工厂推行以电磁炉、油窑为主烧瓷,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1994年,泉州市通报各县大气环境质量,德化大气环境质量为中,二氧化硫年日均为0.0141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均为0.036毫克/标立方米,大气悬微粒为0.022毫克/标立方米,均达国家大气环境质量(GB3095—85)Ⅱ级标准。1999年,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0.107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018毫克/立方米。
  2000年,化学耗氧年排放量为591.68吨,悬浮物排放量4163.32吨,工业废气排放量347291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818.37吨。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并持续优化,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2001年后,陶瓷工业燃料由煤改向油、气、电发展,陶瓷工业大气污染从主要排放粉尘变为主要排放S02;生活大气污染源有来自居民生活用煤,排放S02、NOX、烟尘;车流污染源有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
  2002年,城关地区环境质量为优,2003—2007年为良。全县污染物有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02)和二氧化氮(NO2),三大污染物在不同测区、不同季节差异颇大,主要与车流、人流、降水、风向不同有关。
  二、水环境质量
  据环保部门调查统计,1986年排入浐溪、涌溪的废水污染物为825.87吨,其中固体悬浮物(SS)357.22吨,化学耗氧量(COD)151.17吨,5日生物耗氧量(BOD5)305.80吨,石油类1.68吨。废水进入河流后,主要靠稀释扩散为主,被逐步综合净化。2001年,在德化县境内设5个省、市级水质控制断面,1个饮用水断面进行监测。经监测,饮用水中大肠菌群高达24000g/L。
  2005年,县政府实施饮用水源头上移工程,在城区上游5千米初溪断面处上游建设相安水库;11月底,建成日供优质水4万立方米引水工程,城区人民均喝上纯净自来水。
  2007年,德化县地表水、饮用水源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经检测评价,晋江水系德化区域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10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
  2001年以来,德化县将生态建设、水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重要项目列入计划,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4月,建成县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布设主管道16千米,日处理污水近万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禁向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声环境质量
  德化县环保局根据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测量方法》,对德化城区环境噪声103个测点进行监测;依据《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对德化城区道路交通噪声18个测点进行监测,然后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评价。2001—2007年,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均在轻度、较好或好的国家标准之内,噪声总体状况呈下降趋势。
  2001—2007年德化县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及年际比较表
  表2-5续表2-5
  德化县城区昼夜环境噪声超标现象较多,其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辆及机器的声音,尤其是交通干道两侧区域受交通噪声影响,夜间环境噪声超标较多,昼间部分区域也有超标。
  四、人居环境
  县环保局依据《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城区空气质量实施经常性在线监测、监控,不断调整监测布点,优化监测方法,提高检测水平。
  2005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为54(PM10),比2003下降8(PM10),比2004年下降5(PM10)。2006年5个月为优,7个月为良,2007年6个月为优,6个月为良,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并持续优化。城关地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量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县委、县政府不断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唐寨山森林公园、驾云亭公园设施,加快绿化、美化城区,创建绿色社区,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第二节 污染防治
  一、“三废”综合防治
  1988年,德化县首个垃圾填埋场——牛屎岭垃圾场竣工,县城区固体废弃物全部运至垃圾场作无害化处理。
  1997年后,在县城区建设垃圾中转站20座,集中存放社区垃圾,然后由环卫部门垃圾专用车转运至垃圾场填埋。
  2000年,县政府制定《德化县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划有序进行。同年,在浔中镇火烧寮建成容积为60.9万立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距城区6千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服务年限15年。
  2001年,对酒家、医院、工厂、部分社区等涉及废水排放的十五个项目进行排污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比泉州市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削减11.6%,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84%,工业固体废异物综合利用率达90.2%。
  2003年,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功能区。是年,城区日产生活垃圾量105.5吨,年产量3.89万吨,城区生活垃圾呈逐年增加趋势,尤其是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日益增加。同年,在朱紫湾建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则运送至泉州,由泉州市卫生部门统一焚烧处理;选矿业的矿渣在尾矿库堆放、封存、植被绿化。
  2005年,德化云燕水泥公司完成5座机立窑的治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善水泥厂燃料结构。同时,对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原湿式除尘改为布袋式除尘,完成2条生产线的环保设施建设,共投资100万元。经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水泥粉尘及烟尘稳定均达标排放。同年,县环保部门还督促选矿业、石膏加工业加大粉尘的治理力度,投资60万元,年削减粉尘1423.55吨。
  2007年4月,龙浔、浔中两镇社区的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陶瓷企业等工业废水通过治理,重复使用,减污增效。对重工业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其中对7家重工业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管,在企业安装流量计,每半个月巡查一次。通过治理,辖区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二、企事业污染防治
  县环保局建立服务窗口,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费服务;开展“环保进社区、联企业”活动,加强政企沟通与联系,掌握企业生产和污染防治情况,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指导,为企业办理咨询、项目环评审批等手续,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在“非典”等发生重大传染病期间,加强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监督,开展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对县医院、县中医院废水处理的PH、COD、氨氮、悬浮物、大肠菌群等进行重点监测,并反馈其结果,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应急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扩散和传播,杜绝二次污染。
  建立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审计,促进企业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提高效益。鼓励企业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企业中推行工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节能、减污、增效,提高产品“绿色”含量,使企业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第三节 循环经济
  一、优化生态资源
  1985年,县委、县政府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实行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陶瓷产业向城关地区集中,快速发展,带动全县人口向城关聚集;同时实行封山育林,林地流转、推进林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生态旅游。德化农业区和林区土地得到休养生息,森林覆盖率上升,农村生态资源优化。
  20世纪90年代,县委、县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推进产业良性循环
  德化县立足资源优势,构建城关以陶瓷为主、东半片以旅游为主、西半片以矿业为主的三大经济带,不断改善重点产业之间物质能源资金流动关系,实现五大重点产业协调发展。
  1987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以电代柴、发展瓷业”的决策,逐步淘汰燃柴龙窑,解决林瓷矛盾,促进林业、陶瓷业和谐发展,同时开发利用水资源,为陶瓷产业采用清洁能源提供电力支持,形成“以林养水,以水养电,以电促瓷,一瓷带多业”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取得经济发展、环境良好的“双赢”效果。
  三、发展“静脉”产业
  20世纪90年代末,德化县以重点产业为经济发展的“主动脉”,围绕“动脉”产业,发展废物再生利用,循环利用“静脉”产业,其中宁昌陶瓷有限公司研制出“废瓷再生陶瓷”工艺并实现产业化,年增值1000多万元。2001年,该项目列入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
  2005年12月,德化县石膏行业科技协会成立,会员有再生石膏加工厂30家,年回收废石膏模18万吨,为陶瓷产业节约成本约4800万元。
  2006年,加强陶瓷企业“三废”(废瓷土、废石膏、废瓷器)回收循环利用,进一步减少能源第二次污染,其中冠福现代家用有限公司次产品回收,年节约资金300万元;必德陶瓷有限公司年回收废瓷600吨,废石膏600吨,增加利润约50万元。
  2007年6月,德化县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交易中心,形成集废纸、废金属、废汽车、废塑料、废铁、废家电、陶瓷产品废弃材料等于一体的交易所,统一回收、处理、加工废旧物资。
  四、资源再生利用
  1988年,县陶瓷研究所与福建省电子计算机研究所合作,从原料配方、工艺窑炉、烧成温度等方面,研究微机控制烧成技术成功,可节省能源20%以上,窑炉、窑具使用寿命也明显提高。1994年,该项目获泉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3年11月,福建省万旗科技陶瓷有限公司,成功研制利用黄金尾矿生产陶瓷色釉,年可利用尾矿10万吨,节约管理资金25万元,增收450万元。该工艺技术为国内首创,获福建省、泉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同年,双旗山金矿成立“福建省万旗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000多万元,整合黄金尾矿、低品位石灰石资源、煤矿资源,生产多功能性微纳米钙系列产品和加气混凝土砖;福建省阳山铁矿和博城矿业有限公司合作,利用铁尾矿废渣提炼铅锌精粉。
  2004年,县政府引导企业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陶瓷、矿业等支柱产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废物、废水、废气的回收利用率,实现节能、降耗、增效。
  2007年年底,80%以上企业实现“三废”回收利用。全县陶瓷企业的废石膏回用、废瓷土回收,废瓷器等固体废物也大部分回收利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废纸再生箱板纸,瓷土集约化加工,液化气天然气资源利用,粉煤灰及炉渣利用等项目相继研究开发利用。同时,把铅锌尾矿作为陶瓷坯体材料、尾矿渣用于生产水泥。通过各行业、企业共同减少污染,净化空气,使德化成为全国第一个无黑烟陶瓷产区。
  第四节 环境管理
  一、资金投入
  1990年,县政府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新建浐溪两岸河床、重修防水道、铺设污水管、建设新村、热电厂除尘和除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关地区生态环境。是年,共投入环保资金240.61万元。
  此后。1993年,环保资金投入110万元。1996—1999年,分别投入306万元、715万元、711.9万元、723.6万元。
  2000年,制定《德化县2000—2007年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建设自然保护区,加强浐溪沿岸环境整治、园林绿化。是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54万元。
  2001年,德化县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净化城关地区排放的工业和居民生活废水。至2006年,县城污水处理总投资10.13亿元,日处理污水1.3万吨;2007年后,县政府继续投入资金,建设日处理污水达6万吨的基础设施。2005年,推广使用天然气,优化陶瓷企业能源结构,提高城关地区空气质量,投资7000多万元,建设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2007年,增加管网投资24.6万元。至年底,全县有110家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其间,还投入废水治理资金776万元,废气治理资金116万元,固体废物治理资金1255万元,噪声治理资金5.5万元。
  二、环境执法
  2000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07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将“环境监督所”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大队根据执法目标,不断提高装备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依法处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6家不按时缴纳排污费的违法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执行排污费3.3万元,维护排污费征收的公正、公平,推进排污费征、管、用规范有序。
  三、环境监测
  德化县按国家、省、市环保局的部署,对辖区水体、大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及其污染源进行监测,承担环境科研和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和仲裁处理,承担治理工程验收及社会服务性监测等任务。
  1990年,按国家三级监测站的标准,建立德化县环境监测站。依据“福建省环境监测规范化建设仪器配备标准”的规范要求,有多种监测仪器设备127台(件),可开展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等4大类100多个项目的监测功能。
  根据德化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提供的数字表明,城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饮用水断面、酸雨)、固体废弃物、声环境等四大要素均达标。
  四、环境监督
  县环保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群众健康。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保部门均提前介入,实地察看,按要求进行环评,严格把关,慎重审批重污染型企业,从源头上防治污染,控制新污染产生。
  2005年6月,县政府关闭城关屠宰场,解决屠宰场噪声、臭气污染等问题;对城关地区建筑施工工地、餐饮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采取限期作业、限期整改、限期迁驻工业区等措施,进行污染治理,解决城区环境污染问题。对使用水煤气站的企业,限期整改,建设安全完善的环保配套设施,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停止使用水煤气。严禁企业擅自使用水煤气等严重污染能源,违者由政府按法律法规予以关闭。同时,取缔禁止轮胎油销售行为,做到防范于未然,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第五节 机构
  20世纪80年代后期,县建设委员会设立环保办,负责环境保护和排污收费等事宜。1990年,根据国家“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列入县长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年年底,德化县环境保护局成立,内设办公室、环境监督管理股,下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两个事业单位。
  2002年,县政府进行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德化县环境保护局,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规格为正科级。
  2007年,县环境保护局职能、规格、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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