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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2年3月23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印发《关于加强物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物价管理机构,县以上各级革委会要尽快建立物价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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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3年1月31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印发《福建省农机产品统一销售价格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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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3年12月21日福建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委)发出《关于编制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物价调整规划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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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4年1月15日福建省计委发出通知,对原省定某些机电产品的临时价格从1974年起改按部定价格执行。少数产品执行部定价还有困难的,同意再延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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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4年4月11日福建省计委根据农林部《关于调整松脂、松香、松节油价格的通知》,对本省松脂的收购价格和松香、松节油的出厂价格进行调整,统一于1974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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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5年3月5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物价分工管理的试行规定》和《省级管理价格的产品(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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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6年6月16日福建省计委就执行1976年新颁电、热价问题发出通知,明确:中央管理闽北电网,省管理闽西南网,原由地、县管理的中小电厂的电、热价格,凡是水力发电的地区,其价格将归省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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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6年8月12日福建省计委发出《关于电价继续征收地方附加费的通知》,规定全省地方电费附加,一律以供电价计算,民用电8%,工业用电4%。农业生产用电及小型合成氨厂免收地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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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7年1月28日福建省计委、省商业局印发《关于加强蔬菜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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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7年4月6日福建省计委印发1977年物价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物价工作的重点,是对当前物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整顿,加强物价管理,严肃物价纪律,进一步稳定市场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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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8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省计委、省粮食局决定提高大豆的统购价格,调整时间在1978年新豆上市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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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8年8月14日福建省物价会议在福州市召开,各地、市、县计委和省各有关办、局主管物价的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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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9年4月28日福建省计委、省粮食局通知,调整粮食购销价格,早籼谷的统购价,全省平均提高幅度6.76%;晚籼谷的统购价,全省平均提高幅度20.2%。调整后的粮食统购价,全省执行一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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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其中在物价方面:在执行国家价格改革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地方定价的产品范围。对地方产品的价格,省有权调整。凡属国家统管的商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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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下册)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9年10月23日马兴元在福建省物价工资会议上,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领导要求各地要进行一次物价大检查,针对有些地区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问题指出,各级物价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各种价格的管理和监督,以保持市场物价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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