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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青原区”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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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青原区财政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2月,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文教科(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外经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统计评价科)、综合规划与会计监督科(综合规划科、财政监督科、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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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1年,青原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55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完成1962万元。至2010年,青原区财政收入主要來源于农业税收入、工商税收收入、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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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以前,境内财政收入,80%上解朝廷,20%地方留存主要用于支付官吏俸禄。解放后,财政支出主要为支援农业生产、发展文教科学卫生以及优抚社会救济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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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1年,根据吉安撤地设市后两区两县事权调整精神,市政府对青原区实行“划分税种,核定基数,定额补助”的财政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与区事权、财权,将规划、土管等事权上收到市,2005年起,将公安上收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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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1-2010年,青原区共对193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金额1001.23万元,收缴和查补财政违纪资金219.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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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详细介绍了青原区的税务工作,通过税务工作的开展,为青原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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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6日,设立青原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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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期区内工商业尚不发达,除田赋外,其他税收不多。民国初年,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继之内战,期间,苛捐杂税增多,但仍以田赋及其附加收入为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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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10年,青原区未达起征点比例为27.57%,城区未达起征点比例为25.36%,均为全市最低,并且两比例连续4年保持全市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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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7年,青原区地税局按市局要求,设稽查大队,人员3名。当年共检查108户,查补地方各税1020万元,有效地理顺了青原区征纳环境,规范了纳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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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7年,区国税局认真落实涉废企业税收政策,4月份对辖区内14户已取得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涉废税收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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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1992年始,把每年的4月定为税法宣传月。1993~2007年,国务院先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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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境域内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劳动人民个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历史上,青原区境内一直是农业生产区域,以种植业为主,盛产粮食,畜牧业始终未能摆脱农村经济的从属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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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详细介绍了青原区的土地制度,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为青原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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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土地大多数被地主、富农所拥有,导致农村贫富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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