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丝绸之路戏剧文化研究》 图书 |
唯一号: | 32092002021000006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百戏中的马戏与猴戏 |
分类号: | J809.2 |
页数: | 6 |
页码: | 273-278 |
摘要: | 自古迄今,国内外人们所喜爱的马戏与猴戏包容在“动物戏”中。“动物戏”,亦称之为“禽兽戏”,在中国古代属于散乐范畴。《周礼·春官》云:“掌教舞散乐,舞夷乐。”在汉代与南北朝之后,散乐、俳优与杂戏常混为一谈,谓之百戏“如是杂变,总名百戏”。此因百戏演出中经常贯穿着驯兽、拟兽等节目,以后又逐渐发展为人兽同台扮饰角色表演,而为杂技与戏剧中的动物戏增添了新的艺术品种。“马戏”系指古代人类驯马、驭马为戏的表演技艺。上述以猴为艺伎、跑马、缘竿、筋斗、角力的百戏节目均可称之为“猿骑戏”。汉使怒不可遏,摔金马以示抗议。 |
关键词: | 西域 戏剧史 文化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