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两次成为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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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徽酒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18200202200012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两次成为县治
分类号: K294.2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伏家镇历史上两次成为栗亭县治,一次是北魏正始三年(公元506年),一次是宋开宝三年(公元970年)。栗亭一名据考证,与新莽(公元9年~24年)改“县”为“亭”有关。
关键词: 伏家镇 县治 徽县

内容

有史记载,伏家镇历史上两次成为栗亭县治。
  一次是北魏正始三年(公元506年),一次是宋开宝三年(公元970年)。栗亭一名据考证,与新莽(公元9年~24年)改“县”为“亭”有关。
  栗亭县一名最早见于《晋书》。北魏孝文帝延兴三年(公元473年)拜皮喜为使节,督秦、雍、荆、梁、益五州军事。皮喜平定仇池,即于正始三年(公元506年)置栗亭县、治宝井堡(即今伏家镇),隶广业郡。其县大约辖今红川、泥阳、江洛、栗川一带,《五代史》记有栗亭县领胜仙、泥阳、金砂、栗亭四镇的文字。
  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改白石县为同谷县,又废栗亭县,置泥阳县。不久,又废泥阳县复栗亭县。隋开皇二年(公元583年)罢郡为州,省栗亭县降为同谷一镇。唐因之。后唐清泰三年(公元936年)置栗亭军,并于县境筑骨鹿、马邑、赤土、平泉、滔山、胡桃六寨。宋开宝三年(公元970年)复栗亭县,隶成州。南宋初,吴阶、刘子羽立川陕宣抚使司幕府于固镇(今徽县城),栗亭县即成为吴家军安顿高级将领家属的风水宝地,直接由宣抚使司管辖。
  蒙哥元年(公元1257年)蒙古军平定凤州,置南凤州于河池,同时设不属任何州郡的栗亭管民司,正式脱离成州。
  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南凤州更名为徽州,即将栗亭辖地划入徽州,沿革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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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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