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经济阶段

知识类型: 内容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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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唯一号: 260037020220008754
片段名称: 地主经济阶段
起止时间: 00:03:56,366-00:06:06,499
分类号: K286.1
主题词: 民族地区;地主阶级;民族史;布朗族;云南省

简介

临沧北部和普洱等地的布朗族社会,已完全发展到地主经济阶段,但仍保留着氏族村舍的残余,森林 坟地和未开垦的处女地属于全村所用,但村寨都有公共墓地,公共佛寺,还有共同祭祀世俗部落神灵等习俗,同姓和同寨人之间都有互相帮助的义务。村舍内其余的水田,旱地抛荒的山地已经属于私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抵押转让,出租和子孙继承,而且这种土地买卖,典当和租佃关系已超出了村寨范围,农民群众的土地逐渐,集中到地主和富农手中,特别是集中到了外民族地主手中。

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布朗族篇》

布朗族有多种自称,居住在西双版纳的布朗族自称“布朗”或“巴朗”,临沧市和保山市的自称“乌”,墨江、双江、云县、耿马等地的自称“阿瓦”或“瓦”,思茅的自称“本族”,澜沧县文东乡的自称“翁拱”,镇康、景东的自称“乌”或“乌人”。本专题主要介绍布朗族概述、布朗族的历史渊源、布朗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氏族公社后期的土地分配与剥削关系、布朗族头人特权与村舍组织特点、布朗族村舍制度、母系制度、父系制度、农村公社制基本形态、农村公社土地私有过程与生产关系改变、封建地主及经济文化特征、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手工业和副业、交通与商贸、布朗族民间信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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