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

知识类型: 内容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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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唯一号: 260037020220007423
片段名称: 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
起止时间: 00:06:39,400-00:07:33,700
分类号: H2
主题词: 民族语

简介

国家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意见的出台,为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供有力支撑,国家不遗余力的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让布朗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文化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布朗族篇》

布朗族有多种自称,居住在西双版纳的布朗族自称“布朗”或“巴朗”,临沧市和保山市的自称“乌”,墨江、双江、云县、耿马等地的自称“阿瓦”或“瓦”,思茅的自称“本族”,澜沧县文东乡的自称“翁拱”,镇康、景东的自称“乌”或“乌人”。本专题主要介绍布朗族概述、布朗族的历史渊源、布朗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氏族公社后期的土地分配与剥削关系、布朗族头人特权与村舍组织特点、布朗族村舍制度、母系制度、父系制度、农村公社制基本形态、农村公社土地私有过程与生产关系改变、封建地主及经济文化特征、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手工业和副业、交通与商贸、布朗族民间信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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