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后教育部颁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菏泽地区幼儿教育得到全面发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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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102
事件名称: 1978年后教育部颁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菏泽地区幼儿教育得到全面发展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61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
结束时间: 1978年
发生地点: 菏泽

事件描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部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初稿)、《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菏泽地区幼儿教育得到全面发展,城镇原来停办的幼儿园逐步恢复,农村幼儿园也发展很快。到1985年,全区幼儿园已发展到7134处(所),在园幼儿259757人,教职工6257人。城镇入托率为58.3%,农村入托率为45.9%。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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