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向县政府提出关于保护城区环境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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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7603
事件名称: 1988年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向县政府提出关于保护城区环境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00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2月22日

事件描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在视察了城郊乡有关企业后,向县政府提出关于保护城区环境的意见。要求县政府依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城郊乡韩桥村电镀生产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本书详细介绍了滕州市1981年到2001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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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杨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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