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诚受省委、省政府委托来滕州进行表彰奖励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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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5585
事件名称: 李诚受省委、省政府委托来滕州进行表彰奖励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1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4月1日
发生地点: 来滕州

事件描述

4月1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诚受省委、省政府委托,专程来滕州对滕州市198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枣庄市副市长褚庆方和枣庄市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滕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及市政法系统、各乡镇、市直部门等共40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裕安主持,李诚厅长首先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198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决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滕州市委、市政府颁发了锦旗。李诚、褚庆方、徐广景等领导同志在会上先后讲了话。

知识出处

滕州大事记

《滕州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讲述了滕州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大事、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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