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市委制订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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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859
事件名称: 1991年5月市委制订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71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5月6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5月市委制订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意见6日,市委制订了《关于在全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城市街道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董兴河担任,副组长王道新、张友瑞、张志明、颜景安、刘合光。《意见》中指出,此次教育活动,全市大体上安排4个月时间,从本月到8月下旬结束。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青年职工和学生。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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