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诚专程向滕州授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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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1718
事件名称: 1989年4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诚专程向滕州授奖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66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4月1日
发生地点: 滕州市

事件描述

4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李诚专程向滕州授奖1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李诚,受省委、省政府委托,专程来滕州对我市198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枣庄市副市长褚庆方和枣庄市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滕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及市政法系统、各乡镇、市直部门等共40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裕安主持,李诚厅长首先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1卵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决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滕州市委、市政府颁发了锦旗。李诚、褚庆方、徐广景等领导同志在会上先后讲了话。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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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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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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