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贯彻中共中央给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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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90
事件名称: 滕县贯彻中共中央给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3月20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7年3月全县贯彻中共中央《给全国厂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20日,县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给全国厂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通知说:这个文件非常重要,十分适时,给我们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各革命组织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向广大职工、千部进行传达,并作为当前革命组织内部整风的重要文件进行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掀起“抓革命捉生产”的新高潮,迅速建立生产领导班子,落实生产计划,夺取革命、生产双丰收。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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