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两个十条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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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82
事件名称: 贯彻中央两个十条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1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7年1月贯彻中央“两个十条”的指示中共中央1966年12月9日发布《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和同月15日发布的《关于农村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以后,县委进行了贯彻,使“文化大革命”正式扩及全县工交、财贸各部门的基层单位和广大农村。他们纷纷建立自己的组织,有些农民开始造县委的反。“文化大革命”从城市扩及到农村。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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