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全恢复县委常委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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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778
事件名称: 于广全恢复县委常委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2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11月1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2年11月于广全恢复县委常委17日,经地委常委同意,于广全任滕县供销社主任,恢复县委常委,免去其大坞工委书记职务。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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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于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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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