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宾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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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人物》
唯一号: 151030020220000047
人物姓名: 王元宾
人物异名: 字:国贤;号;对峰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057.pdf
性别:
时代:
亲属: 王嘉宾
非亲属: 贾三近

传略

王元宾,字国贤,号对峰。王嘉宾的二弟,明进士,当地人称嘉宾。元宾为大御史(大进士)、二御史(二进士)。 王元宾自幼聪明过人,天赋超群,加之受其兄长的影响,刻苦好学,博闻强记,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的乡试中,以诗中了举人。第二年,元宾进京参加会试、殿试,又以优异成缋中了进士。 王元宾初任蠡县知县。蠡县百姓以栽培梨树、枣树为业。他上任后正逢征收春夏税,手下的人请求按惯例征收。王元宾了解民情后说:“我作为一县之令,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主要在于兴民利民。现在季节未到,梨枣不熟,百姓哪有钱交税?何不晚些日子再收。”蠡县百姓听到新任知县缓交春夏税的消息,从心里感激元宾,相约到时尽快交齐,以报王公的恩德。果然,梨枣收获后,全县百姓争先恐后纳税,蠡县的税收早于邻近各县完成。知府听说此事,认为元宾既体察民情,又能完成皇粮国税,是难得的人才,于是委派他到所辖各地巡查,官吏中没有敢私吞公产的。从此对元宾更加器重。当时,朝廷中有一个大宦官,老家是蠡县。他依仗权势偷偷找到王元宾,含蓄地暗示王元宾为他在蠡县城建牌坊。王元宾认为他功名业绩尚不够建坊条件,便婉言谢绝,得罪了这个大宦官。以后尽管每次考核官吏时,王元宾的评语再好,也不被重用。后王元宾又被调到台省当一个廷评,这都是那个大宦官从中捣鬼的结果。 王元宾到任后,恰巧与左司副陈五岳一块供职。他二人是同榜进士,愔同手足,写诗作文,同为沲内名家。山于公务很少,他们朝夕相处,以文会友,时常约六七个志同道合的友人讲千秋之业。碰到疑难问题,还与归震川进行探讨研究。归震川与元宾也是同榜进士,为一代名流。他们每逢相聚,论及时事则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吐为快。这些当代名士,虽有奇才壮志,但不受朝廷重用,只能在一块就政事、文学艺术、人生等问题进行探讨、切磋。除此之外,王元宾还广泛探求古代名人的字帖,每日坚持临摹,“骨力得之于欧阳洵,而媚姿横生,绝无风士气”,其书法自成一家,名闻京师,求书者络绎不绝。王元宾在任廷评期间,在诗文、书法等方面因“博采众家之长”而大有长进,“成千秋之大业。”那位手握大权的大宦官仅是一时得势逞能,无法与王元宾相比,这正是"知人谋徒拙,而天之巧于铸人也。 ”数年之后,王元宾又被朝廷启用,任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元宾仍一如既往,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一位中官的弟弟因杀人案被捕入狱,多次拜见元宾请求庇护。元宾还是依法处理,中官等人对此怀恨在心。当时有一位汉阳太守,用重金贿赂巡视省中的某公,元宾发现此事后立即上书弹劾,皇帝批转查办,邯郸张国彦认为这是城院事,仍宜归之”,又把这件难办的案子交给了王元宾^此案牵涉面广,徐阶、高拱二人位居内阁,执权相逼,因汉阳太守是其“存斋婿”。王元宾依然从公断处。他到京城以南的四郡巡察时,郡邑有为他送礼的,他立刻训斥制止;发现官吏失职贪污的,马上严厉批评。受责备的官吏很多,不久被徐党调离京城,任奉天府知府。王元宾到奉天府时间不久,父母相继病故,他离职回家守丧,守丧期满服除后,补凤翔太守。后因不赞成内阁首辅张居正的某些改革措施,辞官回到家乡。万历十一年(1583年),再被召还朝,补任云中节推,时值徐党再度执政,他被放归回家闲居。王元宾目睹朝野上下腐败,社会危机四伏,深感无回天之力,回乡亦无怨言。回到家乡,他建造了一座精致的房舍,题名为"晤言室”。后因园中忽然长出几株灵芝,于是更名为“茹芝园"。他每天在此读书、作画、休息、会友,常与二三个密友,盘桓于松树之下,不减当年江右(晋王羲之)的风流。 王元宾和峄县的贾三近志同道合,感情很好。贾三近是明代的政治家、文学家,官至兵部右侍郎,王元宾与贾三近在家闲居期间,往来更为密切,时常故地重游,重温当年同窗共读的情景。闲居期间,滕县知县杨承父还请他主修《滕县志》。 王元宾晚年创作了大量诗文。主要著作有《茹芝园集》、《诗经疏抄》等。王元宾病故后,贾三近为他书写了碑文,但卒于何年没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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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物

《枣庄人物》

《枣庄人物》,它立足枣庄,纵观古今,记述了古代、近代、现代及当代在枣庄土地上出生、生活工作的172位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迹。书中写史考证有据,记事准确翔实,又颇具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它的问世,对我们了解枣庄历史,熟悉先辈业绩,继往开来,振兴枣庄,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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