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薪炭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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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35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薪炭林
分类号: S727.3
页数: 1
页码: 1058-1058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薪炭林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特用经济林 林业

内容

建国前,全市约有薪炭林万余亩,树种为麻栎,又称橡树、柞树。其叶可以养蚕,枝条为薪柴。薪炭林主要分布在山亭区、市中区的税郭乡和峄城区的萝藤乡。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薪炭林保存较好,蚕业兴旺,薪柴富足。“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鼓励农民以煤代柴,但山区农民不习惯,加上经济拮据和运输不便很少有人烧煤,多数农家仍以砍伐灌术、乔木、扒山皮充作薪柴,给山区山林带来很大破坏。进入80年代,林业生产恢复发展,但薪炭林仍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到1985年全市仅存2009亩,其中山亭区水泉乡1097亩,徐庄乡468亩,辛召乡414亩,北庄乡30亩。远不能满足全市年需薪柴1亿斤的需求。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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