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地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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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3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林地资源
分类号: S724
页数: 1
页码: 1042-1042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林地资源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林地 林地资源

内容

明、清时期,枣庄地区林木比较茂密,森林鸟兽也比较多。由于人口增长、土地开垦、水土流失和战乱,林木资源不断遭到破坏。
  至1936年,滕、峰两县被列为荒山区,森林覆盖率很低。到1949年,有林地面积6.33万亩。1952年冬至1953年春,峄县、滕县进行了林业资源调查和分山划界,落实了山林权属。1980年至1985年,枣庄市林业局组织159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历时5年的林业资源调查和区划工作。按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将全市划分为平原农田防护用材林区、丘陵经济用材林区和山地水土保持经济林区。截至1985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32.6万亩,占全市总面积19%。其中山亭区林业用地面积62.3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7%,平均每人占有林地1.6亩,为全市林地最多的区。台儿庄区林业用地面积10.5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8.5%0滕县人均占有林地面积0.1亩,为全市林地最少的地区。
  全市有林地面积,1949年为6.33万亩,1965年增加到25万亩,1975年达到53.18万亩。到1985年,除未成林造林地,有林地面积62.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7%,其中山亭区29.4万亩,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47.1%。在全市62.4万亩的有林地中,用材林15.6万亩,占25%,主要分布在山亭区、峰城区和滕县;防护林21.8万亩,占34.9%,主要分布在山亭区;经济林24.8万亩,占39.8%,主要分布在山亭区和滕县。
  在全市37.4万亩的用材林和防护林中,针叶林11.7万亩,占31.3%,主要分布在山亭区;阔叶林25.7万亩,占68.7%,主要也分布在山亭区。
  全市非林业用地林木面积为86.8万亩,滕县、峰城区、台儿庄区平原区的农田林网占全市非林业用地林木资源面积的91.1%0农林间作面积为10.8万亩,其中农、桐间作1.5万亩,主要分布在滕县;农、枣间作4.3万亩,滕县占67.4%。全市四旁树木3212.4万株,平均每人占有11.4株。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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