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手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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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1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手帕
分类号: TS103.33
页数: 1
页码: 839-839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手帕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手帕 纺织工艺

内容

枣庄市手帕生产始于滕县城关镇棉织社。滕县城关镇棉织社1966年4月建成投产,始生产连机带。生产工具是民间旧式木织机,当时有职工27人。1968年6月该社用连机带织机开始生产38x38x21支纱织条手帕。同年11月28日,原城关镇木器厂、被服厂、棉织社合并改名为滕县城关棉纺织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至年底,有职工84人,生产手帕60万条。
  1970年3月至9月,滕县城关棉纺织厂增加了26台大英机,当年有职工116人,生产32支纱织条手帕80万条。1971年试制生产了方围巾5万条。1972年生产扎腿带10万副,连机带100万米。
  1978年,滕县城关棉纺织厂试制生产40x40缎条手帕成功。同年12月滕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滕县城关棉纺织厂改名为滕县手帕厂,主要生产花手帕、印花手帕,其它附助产品有经济布、纱布、口罩。
  1985年,滕县手帕厂手帕生产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有手帕织机56台,职工226人,年产印花手帕200万条,织条手帕100万条,印花包袱皮15万个,连机带229.64万米,工业总产值60万元。该厂生产的30x30公分32支纯棉纱印花手帕,采用活性颜料、涂料,人工套板,其色泽鲜艳,图案新颖。“兰草”图案手帕曾获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新产品奖。1984年生产的墨竹、兰草、孔雀牡丹、月季、枫叶、蝴蝶月季、玉美人鹦鹉、玉兰等8种图案手帕,被山东省纺织工业厅评为优秀图案设计奖。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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