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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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03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轧钢
分类号: TG33
页数: 1
摘要: 建国之前,枣庄地区没有轧钢生产。1950年10月,薛城区南石沟村,有90多名群众自发成立了南石乡综合社,生产镰刀。国营滕县轧钢厂是1973年由国家“五小”投资493万元在滕县五里屯西北兴建的。
关键词: 轧制 轧钢

内容

建国之前,枣庄地区没有轧钢生产。
  1950年10月,薛城区南石沟村,有90多名群众自发成立了南石乡综合社,生产镰刀。
  1964年8月,综合社迁到山家林火车站路’徽改名为薛城轧钢厂。1978年4月,该厂购置了250型轧钢机一架生产角钢,当年加工角钢370吨。1980年5月,开始加工圆钢,当年产圆钢2100吨。1985年,该厂已配备有液压机2台、剪板机2台、250型轧钢机5架,有职工170人,年产能力达1万吨,实轧钢材4500吨。
  国营滕县轧钢厂是1973年由国家“五小”投资493万元在滕县五里屯西北兴建的。
  这个厂设计年轧钢能力为3万至5万吨,占地约100亩。1976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各种带钢、圆钢、扁钢(扁钢为3x100,3x90,4x25)01979年工业调整期间,滕县轧钢厂于10月和滕县轻工机械厂合并。到1982年,这个厂仍保存着主要生产设备并坚持少量生产。
  1983年,滕县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滕县轧钢厂。恢复后该厂仍为国营“五小”系统外企业,隶属滕县二轻工业局管辖。
  滕县姜屯轧钢厂位于滕县西15华里的姜屯镇。这个厂建于1968年,1981年,正式生产轧钢,滕县轧钢厂支援了部分设备,其余则自己配套,生产扁钢、4#以下角钢和25#以下罗纹钢,年加工能力2000吨。该厂轧钢生产原材料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料加工,收取加工费;一是自购,多为计划外高价买,加工的产品高价卖。每年支农时节,上级拨给三五吨钢材以供支农维修用。轧钢产品主要供民用建筑材料等工业用。1982年这个厂生产的扁钢曾供自行车支架配套用。因扁钢生产技术要求高,于1983年停产。该厂生产的罗纹钢和圆钢主要在本市销售,部分销到邹县、济宁。1985年,这个厂有职工200人,产钢材2100吨,完成产值175万元,上交利润15万元。
  滕县东郭镇轧钢厂位于滕县东北35华里处的东郭镇驻地。初建于1964年,搞小农具维修。1983年正式改为生产轧钢,当时有250型轧机2架。1984年有250型轧机3架,产品逐渐配套生产,效益渐好。1985年这个厂产轧钢1300吨,完成利润20万元。
  滕县磷肥厂于1984年11月建成一轧钢车间,有250型轧钢机架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可生产直径6.5厘米至12厘米的线材,年产能力为1800吨左右。其原料依靠来料加工。
  1985年轧出线材199吨。
  山亭区兴华轧钢厂于1985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厂址在市中区的龙头村,是集体企业,有职工142人,有250型轧钢机3架,年产能力为3000吨。1985年加工各种规格的线材674吨。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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