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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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0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钢
分类号: TF59
页数: 1
摘要: 1958年9月1日至9月7日,峄县、滕县各钢铁厂参加了“钢铁生产卫星周”会战,峄县7天之内炼钢104.3吨。1964年,枣庄矿务局机厂用半吨电炉子,生产铸造钢,主要用来浇注煤车轮和铸钢件。
关键词: 钢铁 冶炼

内容

1958年9月1日至9月7日,峄县、滕县各钢铁厂参加了“钢铁生产卫星周”会战,峄县7天之内炼钢104.3吨。
  1964年,枣庄矿务局机厂用半吨电炉子,生产铸造钢,主要用来浇注煤车轮和铸钢件。1964年产钢114吨,1965年为124吨,1966年增至507吨,1967年停产。
  1970年,枣庄矿务局机厂恢复了炼钢生产,当年产钢540吨。1975年,该厂改用1.5吨的炉子,当年产钢832吨。以后产量逐年上升,1984年为2465吨。
  1971年5月,枣庄市机械厂铸钢车间用0.5吨电炉开始炼钢,平均日产40吨至50吨,用于该厂铸钢件生产。进入1980年,由于供电紧张,生产原料来源困难,特别是经济效益低等原因,不得已于1981年1月停产,炉体拆除后当废钢铁卖掉。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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