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炼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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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01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炼焦
分类号: TQ522.1
页数: 4
页码: 740-743
摘要: 从齐村西河冲露出的古地焦池可知,枣庄地区最早的炼焦工业可追溯到1832年。随后便在枣庄、台儿庄等地设场炼焦。炼焦的原料煤是该公司所产。焦炭销往华东铁路沿线的城市和集镇,有一部分经连云港销往国外。薛城有12家炼焦商经营。解放战争期间,在陶庄一带有炼焦厂30多家,土焦池100余个。
关键词: 冶金工业 炼焦

内容

从齐村西河冲露出的古地焦池可知,枣庄地区最早的炼焦工业可追溯到1832年。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张莲芬在中兴矿局的旧址上建起了中兴煤矿公司。随后便在枣庄、台儿庄等地设场炼焦。炼焦的原料煤是该公司所产。1913年,焦炭产量为3.57万吨。焦炭销往华东铁路沿线的城市和集镇,有一部分经连云港销往国外。
  抗日战争时期,私人炼焦遍布枣庄、陶庄、薛城等地。薛城有12家炼焦商经营。铁道游击队为掩护身份,也在现在的枣庄火车站附近开办焦厂炼焦。解放战争期间,在陶庄一带有炼焦厂30多家,土焦池100余个。
  在薛城区洪洼,私营的土焦池有150多个。
  枣庄四周也有百余座焦池生产土焦。每天装车外运的焦炭达100多吨。建国前夕,由于战争的影响,产量下降,1949年枣庄地区焦炭产量为1.4983万吨。
  1951年,峄县总工会拨救济粮在陶庄办起了陶庄炼焦厂。建厂初期仅有18名工人,7个明火池。1952年发展到119人,产焦炭7150吨。
  1953年,陶庄炼焦厂迁到薛城,并更名为薛城炼焦厂。1955年,开始使用洗打煤机代替手工洗打煤,并于同年10月建成了2座开滦焦池。1956年有职工318人,产焦炭3.4171万吨。
  1956年,薛城生建焦化厂建成投产,年产能力10万吨。1958年后扩建,年产能力达30万吨。
  1958年,大办钢铁的兴起促进了焦炭工业的发展。在滕县,组成了济宁专署滕县煤焦指挥部和炼焦团。滕县城关镇、南沙河、商业局、滕县第一中学等都建了焦化厂。薛城焦化厂和生建焦化厂进行了扩建。1958年底,枣庄、薛城两地的明火池有1873座。这一年全市生产焦炭56.8770万吨。
  1959年是全市炼焦工业大发展的一年。
  峄县人民政府投资7.7万元在枣庄兴建郭里集焦化厂,当年7月建成,部分投产,有职工486人。年底,64座明火池全部投产,共产焦炭3.9489万吨。同年1月,还投资7.6万元兴建山家林焦化厂,9月建成投产,至年底该厂有职工937人,产焦炭4.6935万吨。同年6月,还投资32万元兴建陶庄炼焦厂。这个厂建有化产加工车间、焦油池和分油厂、70座明火池,有职工1702人,设计年产焦炭14.2万吨,当年实际产焦炭10.5928万吨。
  1959年,薛城焦化厂(又叫滕县第一焦化厂)有职工3275名,拥有359座开滦池,68口枣庄市志500个明火池,10座红旗2号焦炉,7套联合洗打煤机,36套收油设备,年产焦炭35.8397万吨,在全国焦炭行业中居于首位。
  滕县焦化厂称滕县第二焦化厂,最初于1958年5月由滕县先锋焦厂、滕县商业局焦化厂和滕县第一中学焦厂合并而成。合并时有职工21000人,149座焦炉,设计年产焦20万吨,1958年产焦炭为6.8047万吨。
  南沙河焦化厂1958年底有职工1539人,全年产焦16.32万吨。另外这个厂还产硫黄、煤焦油等焦化产品。1959年,南沙河焦化厂、原滕县商业局焦化厂分别改建成滕县第三焦化厂和滕县第四焦化厂。滕县、峄县各公社、大队也办起了很多小型焦化厂。
  1959年,全市焦炭产量为123.4307万吨。
  1960年,全市焦炭产量达161.3209万吨。
  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大小炼焦厂纷纷停产。1961年8月至9月,郭里集焦化厂、枣庄焦化厂先后下马,1962年,薛城焦化厂停产关闭;1963年,生建焦化厂停产;1964年山家林焦化厂下马,全市各地的大小炼焦厂至此全部停产。
  1965年,国民经济开始在调整中复苏,当时全省每年有13万吨的焦炭缺口急待填补。于是,山东省经委和山东省冶金厅决定在枣庄薛城建一个中型炼焦厂。枣庄市抽调范宗模、丁斌昌组成筹建班子,用原山东劳改局生建焦厂的部分旧址作为厂址,有30余座开滦旧焦窑和4部洗打煤机,工人主要是招收社会上的闲散劳动力。当年8月20日建成投产,到年底工人发展到355人,固定资产1.3万元,产焦2.1020万吨。1966年,该厂5号联合洗打煤机和年产4万吨焦炭的9座开滦窑建成后投产,当年产焦12.7万吨。
  1967年后,该厂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逐年提高。1981年,省冶金总公司成立,该厂收归为省直属企业,改称为山东薛城焦化厂。
  1966年10月,滕县南沙河焦化厂恢复生产,有工人1400人。1967年产焦1.1195万吨。
  文化大革命初期,焦炭生产不振。进入70年代后,枣庄市焦炭生产又有了新的发展。到1985年,全市炼焦厂发展到32个。
  1985年枣庄市炼焦企业名录卷二十三冶金工业志681(续表)第二节机制焦1969年9月,山东省下达了在枣庄市焦化厂新建2组年产20万吨的50孔/座66型机械焦炉的计划,枣庄市焦化厂开始66型焦炉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的粗酚、工业蔡、洗油、筑路油、沥青、浓氨水、黄血盐、粗苯、硫黄等17种焦炭化工产品回收工段工程和每小时供应煤气4800立方米的工业煤气工程的建设。
  1971年3月,枣庄市焦化厂66型焦炉一号、二号炉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开始设备安装。1972年1月24日,二号焦炉投入生产,炼出枣庄市第一炉机焦,1972年3月,一号炉也投入生产。这一年共产机焦9.5207万吨。
  1971年11月,滕县南沙河焦化厂70型机械化焦炉建成并投入生产,设计能力为年产4万吨,1972年产机焦3.7605万吨。
  1972年,枣庄市共产焦炭54.4544万吨,其中机焦13.2805万吨,占全部焦炭产量的1/401974年9月,枣庄市焦化厂第二组机焦炉开始施工。1978年6月、12月,三号、四号焦炉分别建成投产,新增生产能力10万吨。1979年,这个厂产机焦21.7593万吨。
  1981年7月,枣庄市焦化厂改为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直属企业,并改名为薛城焦化厂。滕县南沙河焦化厂则改名为滕县平板玻璃厂,以生产平板玻璃为主,其70型机焦炉成为一个生产车间。1985年,枣庄市机焦产量为24.4241万吨。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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