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石膏、石英石生产、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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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9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石膏、石英石生产、销售
分类号: P619.26
页数: 1
页码: 708-708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石膏、石英石生产、销售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石膏 石英

内容

石膏矿井采用竖井开拓,巷道掘进采用Bm-12型电钻干打眼,使用2号岩石炸药,利用瞬发电雷管起爆。吹风排尘、敲帮问顶、辅轨、装车、提升,每班进度一米左右。峰城石膏矿选用“采五留四”的房柱回采法生产。
  矿井开拓、巷道掘进、回采均以石膏层作为顶板,对局部顶板破碎段,采用木材、石料、砖砌垒支炉。
  矿井主井提升设备JT1200x100-75型绞车,普通简易罐笼,固定式0.5立方米铁绞车。提升罐道为钢性,并安装断绳保险和罐笼链子。井下运输,平巷是人力推矿车;·上、下山是用11.4KW绞车拉、放矿车。
  开采石膏矿无瓦斯,只有电钻干打眼和爆破时的烟尘,因此通风、除尘要求不严,靠自然通风扩散,仅局部掘进迎头设风扇作为1店时通风用。
  底阁石膏矿区,地质水文少水,无承压水源,只有季节地表水下渗和矿井口透水,一般涌水量昼夜200立方米,各矿均设有相当容量的水仓及抽水泵。
  峰城区底阁石膏矿1981年至1985年共产石膏37.91万吨。台儿庄一区石膏矿1985年产石膏6.4万吨。
  石膏销往鲁南地区及安徽、江苏、福建、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等省市水泥厂作水泥缓凝材料。建矿初期,销往苏北及鲁南地区,年运销量20万吨。1984年,通过铁路专用线和络塔埠石膏货台,运销石膏42万吨,1985年运销石膏38万吨。枣庄冶金专用货台,累计发运石膏30万吨。1983年至1985年,通过京航运河,销往江苏、上海石膏40万吨。
  1958年,滕县重工业局采矿团在薛城区常庄乡单庄开始开发利用石英石。1959年,薛城附近村民零星开采。1961年,薛城成立石英石管理站,负责统一管理销售、外运。至1985年,向外销售发运石英石29万吨。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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