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河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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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96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河沙
分类号: P619.22
页数: 2
页码: 690-691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河沙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建筑材料 石料

内容

枣庄市河沙产地,主要分布在滕县的荆河、北沙河、南沙河、郭河、界河、薛河,峰城区的好子沙河、周营沙河,薛城区的界沟河、关庙河、沙沟河、杨庄河、盘龙河,台儿庄区的那庄沙滩。
  1920年,沙沟村民魏振海、王世法等人,到关庙河、沙沟河打捞河沙,在沙沟火车站向外发运,每月发运量达20个车皮(折合200吨)。1942年,滕县的南沙河村、高庄、北街、南街均有居民打捞河沙,向徐州、浦口等地发运出售。
  1954年,临城县第五区成立了河沙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打捞河沙,从沙沟、薛城火车站向外地发运出售。1954年至1962年,句外发运河沙累计12万吨。
  1955年,滕县城关镇组织河沙管理站,组织人员打捞河沙,由滕县、南沙河、界河火车站向外地发运河沙出售。从1955年至1962年,累计向外地售出河沙15万吨。
  1985年,枣庄市向外地出售河沙891.85万吨。主要销往上海市、南京长江大桥管理处、晏城、兰考、淮南、开封、徐州等地。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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