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9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业用电
分类号: TM715
页数: 2
页码: 678-679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枣庄地区工业用电只有中兴煤矿公司1户,即中兴煤矿公司生产煤用电。
关键词: 工业用电 需电量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枣庄地区工业用电只有中兴煤矿公司1户,即中兴煤矿公司生产煤用电。中兴煤矿公司电务处总计每年发电量大约一千三四百万度,各项工艺用电所占的比例情况为:抽水37.6%,通风20.1%,采煤出煤30,3%,各工厂2.4%,电灯电热9.6%. 临城火车站发电厂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后,除了主要供火车站内部照明、信号用电外,还供车站附近的一些商铺、饭店、旅馆照明用。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盘踞的中兴煤矿公司发电厂所发电,除部分供枣庄镇内照明外,大量电力用在电网上。
  建国后的1949年至1952年,枣庄工业用电仍为煤炭工业1户,其用电量占峄县、滕县全部用电量的比例,1949年为97.57%,1952年为95.08%01952年后,枣庄电力T-业不断发展,工业门类也逐渐增多,用电单位不断增加。1957年,工业用电占全市用电量的85.54%,而煤炭工业用电占76.68%01965年,枣庄市工业用电发展到34户,其用电量占全市用电量的89.56%,其中煤炭工业用户发展到10户,用电量占全市用电量的80.92%.1985年,全市工业用电有1019户,用电量占全市用电量的78.99%,其中煤炭工业用电13户,用电量占36.17%。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

相关地名

知州事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