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矿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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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93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矿山安全
分类号: TD7
页数: 5
页码: 647-651
摘要: 1956年枣庄矿务局成立时设安全检查科。同年6月,枣庄矿区成立技术安全监察局。监察局设基建监察科、生产监察科、办公室,共54人(含各驻矿监察组人员)。1961年初,技术安全监察局改为安全监察处。
关键词: 矿山安全 矿山劳动保护

内容

1956年枣庄矿务局成立时设安全检查科。同年6月,枣庄矿区成立技术安全监察局。监察局设基建监察科、生产监察科、办公室,共54人(含各驻矿监察组人员)。1961年初,技术安全监察局改为安全监察处。
  1964年,复称技术安全监察局。1968年6月至1973年2月,安全监察局和驻矿、处安全监察组撤销,矿务局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安全组(后称安全监察室)。1973年3月至1978年初,成立枣庄矿务局安全检查处,驻各矿(处)派出机构为安全检查组,各厂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科。1975年5月,驻各矿、处安全检查组、安全质量检查科改为安全监察组。1978年2月,安全检查处改为安全监察局。1983年3月各驻矿、处安全监察组,统一改称驻矿、处安全监察站。1985年,枣庄矿务局安全监察局编制定员17人,实有13人,驻各矿、处安全监察站共有270人。
  煤矿生产安全工作。各区、县、乡镇矿井成立安全科、组。1978年,枣庄市地方煤炭工业局成立安全检查科,各区、县煤炭局(公司),区、县营矿井,乡镇矿井成立安全科、组。
  1985年,枣庄市煤炭局安全科撤销,成立枣庄市地方煤炭工业局安全监察处。全市地方煤矿建有6个安全监察科(股),6个安全检查站,共有300余名安全监察人员。
  第二节灾害防治一、瓦斯防治二、枣庄市煤炭局安全机构建国后至1958年,未正式设立安全工作机构,矿山安全工作由县委工业部和政府劳动部门管理。1958年,峄县煤炭局(1960年改称枣庄市煤炭局)建立,设生产技术股。峄县陈郝煤矿、郭里集煤矿、滕县木石煤矿建立安全科,各乡镇煤矿成立安全组。
  1962年,枣庄市地方煤矿工业停办,市煤炭局撤销。1973年,恢复成立枣庄市地方煤炭工业局,局设生产技术组,分管全市地方建国前后,煤矿检查瓦斯,主要使用瓦斯鉴定灯。1956年至1958年,枣庄矿务局各矿井下瓦斯检查主要使用日本产瓦斯鉴定器,少量使用瓦斯鉴定灯。1958年后,各矿除使用日本产理研一18型鉴定器外,还使用云南产SG-2型,抚顺产AQG-1型瓦斯鉴定器。1983年,枣庄矿务局购进淮南产瓦斯遥测警报仪20台,抚顺产组合瓦斯断电仪4台,分配各矿使用。1984年,又购进英国、日本产便携式氧气、沼气、一氧化碳检测器91台,重庆产便携式瓦斯检测器10台,供各矿使用。
  1958年以前瓦斯检查制度很严,“大跃进”期间各矿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象严重。
  1961年以后各矿按照《煤矿保安暂行规程》的规定,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可能涌出或积聚沼气、二氧化碳的恫室、巷道,每班检查2次。70年代后期,又规定两次的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瓦斯检查员要在固定地点交接班,做到“井下记录牌、手持记录本和瓦斯报表三对口”。80年代初,各矿实行了矿卷十九煤炭工业志587长、总工程师每天审阅瓦斯报表并签字的制度。
  矿务局和各矿为预防瓦斯爆炸事故,规定发生瓦斯超限,要按规程要求停止打眼放炮或撤出人员;掘进工作面停止工作时,不停止局扇的运转;停工时间较长的掘进工作面恢复工作时,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实行分区通风,避免串联通风;发生瓦斯爆炸,认真分析可能波及和影响的范围,立即组织人员撤出,矿山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以防事故扩大。
  枣庄市地方煤矿以加强通风“三防”为主。1958年至1962年,加强斜井通风,配备大功率电机,对自燃火点采取封闭等措施。
  至1985年,全市地方煤矿无自然通风,全部用抽出式机械通风和局扇压入式通风。市营各矿井共安装离心式扇风机73台。区、县营矿井检漏继电器的装用率达100%,乡镇矿装用率为85%。全市地方矿井均建立了每班三次瓦斯检查制度。
  二、防尘建国初,枣庄矿务局各矿井下掘进作业全部是干打眼。1957年一季度,全省煤矿湿式凿岩现场会后,枣庄矿在全岩掘进中始用湿式风钻,陶庄矿安装了防尘管路和13个喷头,用于防尘洒水。1959年,枣庄、陶庄、田屯矿在部分岩巷、半煤岩巷道采用湿式风钻打眼。1963年7月,全局有60个全岩、半煤岩迎头使用70部水式风钻,占全局应推行迎头的46%,年底各矿在全岩、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全部使用水式风钻打眼。
  枣庄矿区各层煤的煤尘都具有爆炸的危险性。50年代至60年代,少量进行煤尘监测。70年代初,开始使用测尘仪。1978年后,对采掘工作面实行每旬全部测尘一次。
  1980年,山家林矿研制成功手摇测尘仪,开始在全矿区普遍推广使用。各矿还建立了供水站,铺设了供水管路和洒水喷头。到1985年底,枣庄矿务局各矿共铺设防尘管路23.9315万米,掘进迎头和采煤工作面转载点,都设立了洒水喷雾装置。对巷道中的积尘,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冲刷。巷道中关键部位设置喷雾帘。陶庄煤矿还试制成功了冲击波自动喷雾灭尘器、皮带运输机道集中控制油压自动洒水装置、斜巷上悬式自动洒水装置等喷洒设施。从1975年开始,除尘以抑制煤尘产生为主。1975年,陶庄煤矿首次对回采工作面进行煤体注水。1979年后,柴里矿回采工作面普遍推行静压煤体注水。1980年,山家林矿使用水炮泥。1983年开始,全局全面推广使用水炮泥。
  枣庄市地方煤矿1958年至1962年,开始少量使用测尘仪器,改善通风条件。1973年枣庄市煤炭工业局成立之后,采取综合防尘,推行湿式凿岩,采煤工作面实行喷雾洒水,使用水炮泥。至1985年,全市地方煤矿采煤工作面273个,其中169个使用了水炮泥;转载点187个,其中169个采取喷雾喷水;掘进迎头267个,其中117个采取湿式凿岩。全市地方煤矿配置测尘仪33台。
  三、防火1957年至1985年,枣庄矿务局井下发生火灾98次,其中内因火灾80次,占81.6%。对于明火放炮、机械摩擦、电流短路等引燃可燃物造成的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是从管理上预防;对于内因火灾的防治,主要采取预防性注浆、用阻化剂、运用调压技术防治自燃发火等办法。
  1957年,枣庄矿在东井地面建注浆站,对三层煤进行预防注黄泥浆。此后,邹坞井、魏庄矿、莱村矿、枣庄北井、柴里矿等相继建立了注浆站。随着生产的发展,一些矿井的注浆工作陆续停止。到1984年,全局仅柴里矿进行预防性注浆。
  588枣庄市志1976年10月,柴里矿开始运用调压技术防治自m发火。试用调压技术,通过调整通风系统,增减通风设施,使已采区(或火区)周围的风压接近等值,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向采空区漏供氧,抑制瓦斯向外出,避免自燃发火。
  1983年10月,柴里矿开始用束管监测系统早期预报矿井自燃火灾。至1985年10月,井下出现发火点23次,早期监测并准确预报21次,准确率91.3%。预报时间距发火时间提前2至3个月。
  1984年,八一矿开始利用氯化镁作为阻化剂掺入水中,对矿井北翼高温点进行喷洒和注射,以阻止煤的氧化进程。
  枣庄市地方煤矿自1958年开始,把明火灯改为盒式灯。禁止易燃物下井。1973年枣庄市煤炭工业局成立后,主要生产井及时密闭采空区,对有发火可能的采区加强注浆,井下设防火门,备防火材料及消防器材,禁止明电作业。
  1963年开始成立防洪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组织防洪抢险队伍,采取查、疏、堵、采、排、修筑雨季“三防”工程等措施。全市以治理蟠龙河、谭家河、东沙河为重点。1985年,全市地方煤矿共建立防洪抢险队174个3126人,建防洪站19个,挖防洪沟13380米,筑防洪坝240米,填古井16个,挖河道570米,打斑缝5560米,清理水仓17330立方米,新建水仓10个,清水沟23680米。枣庄矿务局1978年后,各矿扩大了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至1985年,全局有主排水泵39台,总排水能力为每分钟336吨,主水仓容量为39115立方米,全矿区最大涌水量为每分钟170吨。
  五、防冒顶四、防水陶枣煤田在中兴煤矿公司成立之前,遗留古井997个,井深90米至180米。建国后1957年调查,枣庄矿田内有古井473个,陶庄矿田内有古井102个,田屯矿田内有100个,山家林、邹坞矿田内也有古井。古井积存了大量积水。1962年,各矿建立了较严格的探放水制度。1963年,全局打探水钻414次,有38次共放出积水10.1792万吨。1964年放出积水13.7128万吨,1966年放出积水27.3043万吨。
  枣庄市地方煤矿对地下水防治,主要是采取填充古井、建立井下永久性水仓、采区设机械排水点将古空积水泄入低水平老塘等办法。建井期井筒水,采取冻结、沉井、钻孔放水等方法治理。
  枣庄矿务局、枣庄市地方煤炭工业局,枣庄矿务局自1956年建局后,不断研究分析煤层顶板压力,进行矿压观测。至1982年,有8个矿建立领导小组,计50余人,观测7个煤层,15个采煤面。1983年,7个煤层24个工作面,观测人员80余人,金属支柱试压队伍265人,更换使用液压升柱器500台。
  同时,不断改革支护方式。50年代末期至60年代,回采面使用金属支柱代用木支柱。70年代后期,从英国、西德引进4套液压支撑式自移支架和液压支撑掩护式自移支架。80年代开始,将摩擦金属支柱改成单体液压金属支柱,增加了支护强度,减少了顶板下沉量。掘进支护也不断改革。60年代初期,以钢筋混凝柱支架代替木支架,后又改为锚杆喷浆支护。在顶板破碎区域用金属支架。80年代,各矿开始推广使用拱形摩擦式金属支架,推广使用液压升柱器,推广快硬水泥锚杆支护。
  枣庄矿务局还建立了防冒顶制度。1961年,建立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962年,建立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验收规定。
  1980年,制定了“矿务局加强顶板管理的几项措施”。1982年,建立了顶板分析制度,编卷十九煤炭工业志589制操作规程。1984年,制订了“加强顶板管理的十条紧急措施”。
  枣庄市地方煤矿于1960年开始在采煤及掘进工作架棚,试用陶瓷支柱支护。同时,建立敲帮问顶等项顶板管理制度。1973年至1975年,井下主要机电炯室及永久性巷道均采用砌墙穿梁、砌漩等工程,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生产中建立顶板管理小组,建立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禁用朽损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和失效的金属支柱。1984年,滕县柴胡店、台儿庄张山子等7个煤矿,被山东省地方煤炭局评为顶板管理一类矿井。
  年,枣庄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连续6年被煤炭部评为甲级队。
  第四节重大事故第三节矿山救护枣庄矿务局矿山救护队创建于1955年5月。建队初期仅8名队员,由枣庄煤矿保安科管理。1956年改称矿务局救护中队,队员增至38人,分驻枣陶两矿。1957年中队下设3个小队,并建立陶庄和罗庄(临沂)救护站,配备救护车1辆。1961年后,随着新井的投产和官桥矿务局并入,救护队力量扩大。1978年6月1日成立枣庄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大队设技术组、政工组、后勤组、气体化验室、仪器仪表修校室、氧气充填室。
  1985年救护大队设4个中队,13个战斗小队,共有救护队员154名,工作人员25名,汽车司机13名,装备矿山救护车10辆,呼吸器、苏生器、气体分析检定仪器、校验仪器、充氧泵、救护通讯机、各种灭火机、自救器等矿山救护器械970多台(套)。枣庄矿务局矿山救护队承担着本局12对矿井和附近地区200多地方矿井的抢险救灾任务,同时还援助外地救灾工作。自1955年建队至1985年,处理多种事故1180起,其中火灾事故155起,水灾事故54起,冒顶事故355起,瓦斯爆炸事故6起,煤尘爆炸事故14起,触电、放炮、坠井、气体中毒、车祸等事故617起,抢救脱险的遇难人员1041名。1980年至19851893年7月26日,中兴矿局半截筒子小窑发生水灾,死亡100余人。
  1915年2月1日,中兴煤矿公司南大井,因打钻透水,旧井积水涌出,沼气积聚,井下同时着火,死499人,伤200余人。
  1959年9月9日8时10分,山家林矿二号风井西1009迎头,放炮透老空积水,涌水量3700吨,同时涌出大量硫化氢气体,死亡45人。
  1960年7月27日,天降暴雨(降雨量236毫米),洪水通过岩层和斑缝透入黄贝井下,28日4时35分,黄贝井被淹,水位上升到井口以下十多米,井下积水149万吨,矿井停产半年。
  1963年8月初,因连降暴雨,洪水从岩层露头和斑缝渗入井下,涌水量大增,致使枣庄矿、邹坞井、甘霖井、黄贝井、田屯井、田屯郭西井被迫停产。8月3日邹坞井关闭了-75水平水闸门,停产40天。
  1972年5月,正在建井施工的井亭矿主井井筒发生透水事故,井筒被淹145米,停工157天。
  1975年6月9日早班,陶庄矿北井2510水采工作面一号水道零号枪眼,放震动炮引发瓦斯爆炸和冒顶,死12人,重伤1人。
  1976年2月1日,山家脉矿主井发生断绳坠箕斗事故,撞坏罐道6},箕斗摔坏,砸坏井底托罐梁,全矿停产87.5小时。
  1979年6月30日中班,柴里矿331四分层工作面,放炮引起煤尘爆炸,死亡39人,重伤1人。
  1985年7月23日,枣庄矿-250大巷透水,最大涌水量78吨/分,水流入一300泵房,三组水泵高压跳闸送不上电,-300泵房59口枣庄市志及钢缆皮带被淹,全矿停产10天,东部采区停产19天,水采停产两个多月,减产原煤8万吨,事故直接损失53.28万元。
  1967年10月22日下午6时10分,木石煤矿203采煤工作面电缆违章堆放,造成短路起火引起风袋、木支架等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4人中毒死亡,8人受伤。
  1974年元月工2日,市中区(原齐村区)西王庄公社煤井放炮员在掘进迎头处用镐刨了5个坑,每坑放入4管炸药,用煤复盖后明电放炮。8时40分,迎头发生煤尘爆炸,3人烧死,5人中毒死亡,26人受伤。枣庄矿务局田屯煤矿煤车电缆损坏,因此停产6天。
  1978年1月17日零时40分,峰城区坊上公社煤井发生煤尘爆炸,井下19名工人全部遇难,8名高度烧伤致死,11名窒息死亡,线路全部烧毁,设备严重破坏。
  1981年1月17日零时40分,滕县木石公社孤山南井2303工作面由于放“明炮”引起局部煤尘爆炸,4人死亡,6人受伤。
  1985年4月7日16时50分,薛城区兴仁乡煤矿西翼1712平巷工作面发生煤尘爆炸,63人死亡,3人受伤,矿井巷道支护、提升运输系统及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计1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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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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