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省属煤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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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9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省属煤矿
分类号: TD82
页数: 2
页码: 610-611
摘要: 枣庄矿区省属煤矿1个,即井亭煤矿。
关键词: 煤矿开采 省属煤矿

内容

枣庄矿区省属煤矿1个,即井亭煤矿。
  井亭煤矿是全民所有制省属地方煤矿,由枣庄矿务局直接管辖。矿井位于滕县柴胡店镇。井田南至姗勘探线,北至XQ勘探线与刘村井田接界,西部为十六层煤露头,东部以倾西5断层与后湾井田毗邻,走向长3.9公里,倾斜宽2公里,面积7.8平方公里。井田内含煤18层,二、三、十四、十六层为可采或局部可采。二层煤较稳定,厚度0-1.9米,一般1米,结构简单,除岩浆侵蚀区外,大部可采;三层煤较稳定,厚度0-8.05米,一般为3.5米,由于岩浆侵蚀,煤层大部变为天然焦,煤质低劣,降低了工业价值;十四层煤为不稳定煤层,厚度0-1.3米,一般厚度0.8米,煤层结构简单,煤层保存区内较稳定,分上下两层,上层不可采,下层可采;十六层煤属稳定煤层,厚度0.29-1.33米,一般厚度0.8米左右,煤层结构简单,VI勘探线以南受火成岩侵蚀,煤焦星点展布。
  井亭井田原系官桥煤田第二勘探区,位于官桥煤田南部,东到纵1断层,西到京沪铁路,南到薛城,北到薛河,面积60平方公里。
  1955年华东煤田地质局123勘探队开始进行勘探设计,1958年8月,提出《官桥煤田第二勘探区精查勘探地质报告书》,探明优质烟煤工业储量6524.1万吨,天然焦5814.6万吨,并经山东省煤炭管理局地质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1970年1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煤炭组批准,在井亭新建年产能力21万吨国营地方矿,作为木石煤矿的接续矿井。矿井设计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基本建设综合队、设计大队和木石煤矿的领导干部、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三结合”设计队伍承担,采用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方式。初步设计从1970年3月开始,当年10月完成。
  建井施工由木石煤矿抽调的采掘、运搬、机电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干部组成,共700人。
  1970年5月,主斜井破土,以后副井相继开工。1975年10月,木石煤矿结束,接续井亭煤矿。同年12月,井亭煤矿交枣庄矿务局领导,仍为省属企业。1976年12月24日,井亭煤矿建成简易投产。建并工期六年半,为设计工期30个月的2.6倍;建井投资1230万元,为设计投资726万元的1.69倍。主副井均为斜并,用绞车提升。主井用一吨矿车双钩串车提升,副井单钩提升,敷设管道,上下人员。
  井亭矿从建井施工至投产后,实际最大涌水量达1800吨/时,1970年,设计为600吨/小时。从1979年1月下旬至当年12月,枣庄矿务局地质勘探队又进行野外地质勘探,打钻49孔,抽水2次,完成工程量12129.39米,并提出《井亭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获得工业储量为1729万吨,远景储量98万吨,并提交生产使用。但该矿二层烟煤资源枯竭,到1985年底,剩余储量仅30.2万吨,且属于上限以上和近期不能解放的煤柱储量;三层煤为天然焦,储量多,开采难度大;十六层煤如能及早投产,可延长矿井服务年限,但防治水是关键一环,至今尚未解决。
  井亭煤矿自投产至1985年,共生产原煤207.546万吨,最高年产量1984年30.9745万吨,该矿未设铁路专用线,所产煤炭全部地销,供应本省昌潍、菏泽、济宁、临沂、青岛、枣庄等6个地市。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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