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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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546-546
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八路军的征兵制度为志愿兵役制。抗日战争时期的“老三团”、“老五团”,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八师”以及建国后的二十二军,其主要骨干多数是枣庄地区志愿参军的青年。
关键词: 兵役制度 志愿兵役制

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八路军的征兵制度为志愿兵役制。抗日战争时期的“老三团”、“老五团”,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八师”以及建国后的二十二军,其主要骨干多数是枣庄地区志愿参军的青年。志愿兵役制的征兵方式主要是依靠群众、宣传群众,首先让广大群众提高觉悟,提高认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同时,当地人民政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在征兵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政审、体检。
  有的要先参加当地民兵组织,作为参军前的准备阶段。有的直接加入野战部队。此外,志愿兵役制还接收投诚起义的敌方官兵。
  1949年至1953年,枣庄地区征兵工作仍沿用战争年代的志愿兵役制。在此期间,枣庄地方武装逐渐裁撤或加入到正规部队。
  各区县相继建立起人民武装部,负责征兵工作。1950年抗美援朝期间,枣庄地区曾出现母送子、妻送郎、兄送弟争相参军的动人事迹。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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