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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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7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防火
分类号: TU998.13
页数: 1
页码: 457-458
摘要: 庄市公安局于1974年制订了《粮食仓库防火》、《牲畜棚防火》、《社员住户防火》三个防火规定。
关键词: 城市消防 防火

内容

枣庄市公安局于1974年制订了《粮食仓库防火》、《牲畜棚防火》、《社员住户防火》三个防火规定。每逢春节及麦收季节,公安派出所都利用召开会议和有线广播,向社员群众宣传防火意义,讲解防火、灭火常识,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社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建筑防火枣庄市公安局于1978年12月制订了《建筑防火审核暂行管理规定》,要求各机关、厂企、科研、学校等建筑方位实行合理布局,并在建筑结构上科学、安全地安装电器等设备。从1980年开始,要求居民宿舍建筑科学地安装煤气等设备。1982年至1985年,全市共检查审核国营和集体建筑工程250多项,街道居民住房和营业性建筑100多项,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程,进行了翻工和整改O 重点防火1982年,枣庄市公安局确定176个单位为全市重点防火单位。1985年确定923个单位为全市重点防火单位。对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制度及安全措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通知单位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重点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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