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消防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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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消防组织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2
页码: 455-456
摘要: 公安消防1960年1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交通消防民警队,设交通、消防2个班。
关键词: 消防管理 消防组织

内容

公安消防1960年1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交通消防民警队,设交通、消防2个班。
  消防班队员属民警制,共16人,负责防火灭火。1965年5月,交通、消防分设,成立枣庄市公安消防队,队员由16人增至23人,且由职业民警制改为五年义务兵役制。1974年10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消防科(对外称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辖枣庄、薛城2个中队。
  1975年4月,滕县公安消防中队成立。1980年6月络塔埠公安消防中队成立。1980年,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辖枣庄、络塔埠、薛城、滕县4个中队,共有公安队员117人。1983年6月,枣庄市民警大队与公安消防大队合并,成立武警部队枣庄市支队,下设消防处。
  市武警支队在业务上属枣庄市公安局领导,消防处对外仍称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1985年枣庄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仍辖枣庄、士各塔埠、薛城、滕县4个中队。
  煤矿消防1907年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设有2个消防班,隶属公司巡警局领导。
  1927年,中兴公司设有1个消防排,隶属矿警队领导。1938年3月日军侵占枣庄后,中兴煤矿公司设立消防股,隶属矿警队领导。
  消防设备主要有压水泵、灭火机、水管枪、钩子、斧子。消防队员的训练主要是安管枪、缠带子、截断法、窒息法等。建国后,1949年至1965年,枣庄、,陶庄两矿各设1个消防班,各配1部消防车。1966年4月,枣庄煤炭分公司((1966年6月恢复枣庄矿务局)成立专职消防中队,隶属煤炭分公司保卫处,中队下设枣庄、陶庄、莱村3个分队,每队队员17人,分驻各矿。1978年12月,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建立消防队,队员17人,驻柴里矿。
  1983年7月,枣庄矿务局八二四炸药厂建立消防队,队员17人,驻陶庄。至1985年,枣庄矿务局消防中队共辖枣庄、陶庄、莱村、柴里、八四二炸药厂5个消防队。
  工厂企业消防1970年,鲁南化肥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6人。1973年,薛城焦化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0人。1974年,滕县石油分站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4人。
  1978年,枣庄市石油站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7人。1981年,滕县酒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1人。1984年,滕县造纸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1人。至1985年,全市共有工厂企业消防队6个,共有消防人员79人。
  义务消防1958年峄县、滕县厂矿企业单位共建不脱产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29个,有消防队员546人。1983年枣庄矿务局所属各矿在物资比较集中的部位建立义务消防队17个,有队员206人。1985年枣庄市共建义务消防队214个,有队员3458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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