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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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66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消防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6
页码: 455-460
摘要: 公安消防1960年1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交通消防民警队,设交通、消防2个班。
关键词: 消防管理 消防工作

内容

公安消防1960年1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交通消防民警队,设交通、消防2个班。
  消防班队员属民警制,共16人,负责防火灭火。1965年5月,交通、消防分设,成立枣庄市公安消防队,队员由16人增至23人,且由职业民警制改为五年义务兵役制。1974年10月,枣庄市公安局成立消防科(对外称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辖枣庄、薛城2个中队。
  1975年4月,滕县公安消防中队成立。1980年6月络塔埠公安消防中队成立。1980年,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辖枣庄、络塔埠、薛城、滕县4个中队,共有公安队员117人。1983年6月,枣庄市民警大队与公安消防大队合并,成立武警部队枣庄市支队,下设消防处。
  市武警支队在业务上属枣庄市公安局领导,消防处对外仍称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1985年枣庄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仍辖枣庄、士各塔埠、薛城、滕县4个中队。
  煤矿消防1907年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设有2个消防班,隶属公司巡警局领导。
  1927年,中兴公司设有1个消防排,隶属矿警队领导。1938年3月日军侵占枣庄后,中兴煤矿公司设立消防股,隶属矿警队领导。
  消防设备主要有压水泵、灭火机、水管枪、钩子、斧子。消防队员的训练主要是安管枪、缠带子、截断法、窒息法等。建国后,1949年至1965年,枣庄、,陶庄两矿各设1个消防班,各配1部消防车。1966年4月,枣庄煤炭分公司((1966年6月恢复枣庄矿务局)成立专职消防中队,隶属煤炭分公司保卫处,中队下设枣庄、陶庄、莱村3个分队,每队队员17人,分驻各矿。1978年12月,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建立消防队,队员17人,驻柴里矿。
  1983年7月,枣庄矿务局八二四炸药厂建立卷十三公安志3夕5消防队,队员17人,驻陶庄。至1985年,枣庄矿务局消防中队共辖枣庄、陶庄、莱村、柴里、八四二炸药厂5个消防队。
  工厂企业消防1970年,鲁南化肥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6人。1973年,薛城焦化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0人。1974年,滕县石油分站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4人。
  1978年,枣庄市石油站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7人。1981年,滕县酒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1人。1984年,滕县造纸厂成立专职消防队,队员11人。至1985年,全市共有工厂企业消防队6个,共有消防人员79人。
  义务消防1958年峄县、滕县厂矿企业单位共建不脱产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29个,有消防队员546人。1983年枣庄矿务局所属各矿在物资比较集中的部位建立义务消防队17个,有队员206人。1985年枣庄市共建义务消防队214个,有队员3458人。
  部,泡沫车8部,干粉车3部,二氧化碳车1部,轻便车4部,消防运输车2部,消防指挥车2部。
  消防栓、水枪、灭火机枣庄市各重点防火单位、多数厂矿企业单位均配置消防栓、消’防水枪、灭火机。枣庄市橡胶厂,1974年9月配置室内消防栓25个,室外消防栓15个,水枪24支,泡沫灭火机25个。
  第三节消防训练第二节消防设备消防车1960年后,枣庄市公安消防队及厂矿企业专职消防队,其主要消防设备是消防车。1965年,枣庄市共3部消防车,其中枣庄市公安消防中队1部,枣庄、陶庄两煤矿各1部,均为解放水罐泵浦车。1975年,枣庄市有10部解放水罐泵浦车,1部泡沫消防车,1部消防指挥车,共12部消防车,其中枣庄市公安消防大队7部(枣庄消防中队5部,滕县公安消防中队2部),枣庄矿务局消防中队3部(枣庄、陶庄、莱村三矿各1部),鲁南化肥厂消防队1部,薛城焦化厂1部。
  至1985年,枣庄市共有39部消防车,其中枣庄公消防中队8部,烙塔埠公安消防中队5部,薛城公安消防中队4部,滕县公安消防中队6部,枣庄矿务局消防中队9部,鲁南化肥厂消防队3部,薛城焦化厂消防队2部,枣庄石油站消防队1部,台儿庄棉纺厂1部。消防车中,有罗曼水罐车2部,解放水罐车17地面基本功训练枣庄市公安消防队自1960年建队至1981年,根据枣庄地区重点防火单位多是低层建筑的实际,本着从实战出发,适应灭火战斗,开展了15个项目的地面基本功的战术技术训练。这15个训练项目是:一人两盘水带连接;一人三盘水带连接;二人五盘水带连接;更换水带;两节吸水管连接、四节吸水管连接;原地着装;着装登车;射水姿势;射水打耙;徒手救人;内座式水罐消防车第一、二操法;泡沫消防车第一、二操法;实战号操第一至五操法;供水操训练等。消防战士在训练中求速度,求准确,求实战,刻苦训练。
  高空训练1981年至1985年,枣庄市地面建设向中高层发展,公安消防开始以高空项目为主的战术技术训练。枣庄、士各塔埠两个公安消防中队,于1981年3月建起了消防训练塔;薛城、滕县两个中队,分别于1982年3月、1984年10月建起了消防训练塔。
  高空训练项目有二节拉梯、挂勾梯、安全绳救人、滑缮自救、徒手上楼、火勾上楼等6个项目。
  消防运动会1982年春,枣庄市举办了第一届消防基本功比赛运动会。一人两盘水带连接、原地着装两个项目,分别以11.5秒、7.6秒的成绩破山东省第三届消防运动会记录。1985年10月,枣庄市12名公安消防战士参加山东省第四届消防运动会,机动泵消396枣庄市志防车操获全省第一。
  厂企专职消防训练各厂矿企业专职消防队,主要负责本单位的防火与灭火。战术训练则选择适合本单位消防需要的项目进行。
  第四节防火农村防火枣庄市公安局于1974年制订了《粮食仓库防火》、《牲畜棚防火》、《社员住户防火》三个防火规定。每逢春节及麦收季节,公安派出所都利用召开会议和有线广播,向社员群众宣传防火意义,讲解防火、灭火常识,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社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建筑防火枣庄市公安局于1978年12月制订了《建筑防火审核暂行管理规定》,要求各机关、厂企、科研、学校等建筑方位实行合理布局,并在建筑结构上科学、安全地安装电器等设备。从1980年开始,要求居民宿舍建筑科学地安装煤气等设备。1982年至1985年,全市共检查审核国营和集体建筑工程250多项,街道居民住房和营业性建筑100多项,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程,进行了翻工和整改O 重点防火1982年,枣庄市公安局确定176个单位为全市重点防火单位。1985年确定923个单位为全市重点防火单位。对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制度及安全措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通知单位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重点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五节重大火灾、灭火纪实洋街大火1928年3月27日,枣庄洋街(现枣庄中心内街)东门外一茵姓居民,因做饭不慎引起大火。时值东风,火势凶猛,一直燃烧8小时,烧毁民房200余间。火灾殃及33家,是建街史上的火灾之最。
  滕县木器厂火灾1979年6月16日凌晨两点半,滕县木器厂二车间,因动力线短路打出火花,引燃了车间内的锯末、刨花和半成品木料,酿成大火。滕县公安消防中队于3点零3分接到报警后首先赶赴火场,接着会同鲁南化肥厂、莱村煤矿、柴里煤矿、南沙河焦化厂企业消防队,以及枣庄公安消防中队、陶庄驻军仓库消防队、邹县、充州县公安消防队、五五四七九部队和县武装民警中队的指战员,经过近2小时的紧张战斗,于4时20分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共烧房屋10间,车床、木料一宗,损失57488元。
  甘霖煤矿仓库失火1981年6月4日11时55分,枣庄矿务局甘霖煤矿供应科五金交电一号仓库,因吸烟引起火灾。枣庄矿务局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车两部于12时17分到达火场,尔后枣庄、薛城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13时许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共烧库房14间,烧毁电器仪表、橡胶制品、交电、化学物品等物资一宗,总计损失折款77352元。
  滕县东沙河酒厂重大火灾1981年9月22日5时30分,滕县东沙河酒厂因职工张某违章作业造成电线短路引起重大火灾。
  22日6时,滕县公安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3部消防车于6时7分首先到达火场,引出两支管枪,一支重点堵截火势,一支给容器降温,同时加大泡沫浓度。其他公安及企业专职消防队增援各种消防车辆13部。经过协同作战,很快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损失总计折款25.5万余元。
  枣庄乳牛厂草垛失火1981年3月5日13时20分,枣庄市乳牛厂草垛着火。13时25分,枣庄公安消防大队3部车到达火场时,火势已蔓延,三支水枪采取边外救边疏散、堵截包围的措施,严防了火势的蔓延。这次火灾共烧掉和污染草30万斤,损失折款17500余元。
  卷十三公安志3.夕7薛城北陈郝麦场失火1983年6月10日17时50分,薛城区邹坞公社北陈郝村六、七两队麦场,因电线短路,打出火花引燃麦场造成火灾。薛城公安消防中队于18时14分到达火场,又调集了公安、企业、部队消防队的6部消防车,采取了接力供水、重点堵截、分片消灭措施,最后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烧毁电机6台,打麦场、扬场机各1台,粉碎机5台,弹花机、轧花机各1台,小麦2000斤,麦草26万斤,电缆、五金交电设备、生产农具、农副产品等物资一大宗,经济损失1.86万元。
  山亭区辛召供销社宿舍失火1984年4月13日15时5分,山亭区辛召乡供销社职工宿舍,因女职工巩某用煤油炉烧水,没有看管,引着纤维板夹心墙起火。5时26分,滕县公安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出动了2部车,仅用36分钟到达了距该队40公里远的火场。
  当时火势已蔓延了7个房间,正向下风方向发展。该队采取先控制、后消灭、二号操两出水的战术措施,用分别进行堵截包围和逐片消灭的方法。同时掩护群众疏散物资。由于风大水缺,又调集了公安和企业的3部车前来增援,改用接力供水方法。经过50分钟的激烈战斗终将大火扑灭。这次火灾共烧毁二层楼房7间,烧掉物资商品一宗,损失折款14000元。
  枣庄果品公司苹果仓库失火1985年12月8日零时,枣庄市果品公司鲜果经理部苹果仓库,因炒焦的高温葵花籽匆忙装入麻袋,葵花籽积热未散,发生自燃以至引燃附近的苹果筐和机油起火。8日2时56分,枣庄公安消防中队接到报警,3时整两部消防车19名队员到达火场。同时调动兄弟中队3部车,13名指战员前来增援。经过3个小时的协同作战,将大火扑灭,保住了大批国家财产。这次火灾共烧毁鲜苹果3万余斤,烧掉部分葵花籽,损失折款18000余元。
  枣庄市1975年至1985年火灾情况统计表第十二章监狱、看守所第一节监狱、看守所设置峄县于明洪武二年,始设有监狱。清末,峄县设四衙,又称典史,归刑房管理,由县知事主管。1912年以后称监狱,隶属峄县司法处,设管狱员及看守6人,检验吏1人。监狱设在峄县衙门里,还有一间狱神庙,庙内有狱神塑像,围墙均系青石砌成,高约5米,整个398枣庄市志监狱能容纳百余人,共占地1000余平方米。
  滕县监狱建于明代,清末始称四衙,又称典史,隶属刑房,由县知事主管。1912年后称滕县监狱,属县司法处,设典狱长1人,管狱员、看守5人,检验吏1人,狱址设在县衙西院,监狱内分别建南北两排监房各10间,全押已决犯。
  1913年1月,峄县、滕县分别在监狱外建看守所1处,专以羁押未决犯。所内分别设所长1人,所丁5人,其中女所丁1人。所长,承检察长或检察官之指挥,掌握全所事务。1948年,峄县、滕县解放,监狱、看守所解体。
  清末至民国时期,峄县、滕县监室设备十分简陋,室内阴暗潮湿,犯人睡地铺,睡觉互争铺盖,拥挤不堪,跳蚤臭虫盛行。犯人入狱后不准剃头,无水洗脸,个个蓬头垢面。每个监室给一个泥罐小便,由新入狱的犯人在每天放风时负责倒尿罐。有钱有势的“犯人”享有特别照顾。1932年台儿庄高秀一因犯杀人罪判20年徒刑,入狱后,他向管狱员行贿勾通,在狱神庙内住高铺,可外出下饭馆吃饭,还可以吸大烟,叫妓女到狱内陪夜。
  1948年7月,滕县解放后,滕县公安局在城内王家祠堂后院设看守所1处。1950年2月,看守所迁驻高中街北首一处宅基,1951年3月迁驻滕县火车站下路东葛家宅基,1952年11月迁南门里街东路。‘1980年后,滕县看守所迁驻龙泉塔北,称“一字型”监所。
  1948年11月峄县解放后,在原峄县老监狱址建峄县看守所1处,属峄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领导。1963年,枣庄市在西南郊新建“丁字型”看守所1处,设有犯人伙房、看守所办公室、预审室和武装警察部队的营房,共占地约2000平方米。后因地基下沉,于1984年在枣庄东南七华里的岳楼村新建“一排式”看守所1处。监室纱门纱窗,通风良好,阳光充足。室内设有厕所,自来水洗脸池,还有供犯人专放碗筷生活用品的壁厨2个。犯人睡的是用三角铁焊接成半米高的炕架上钉的木板通铺,每犯配备一个棉垫子。1979年8月,薛城公安分局在临城东南2华里处设看守所1处。1982年10月,该所迁西小庄,新建成“十字型,,监所。1983年8月,台儿庄公安分局在台儿庄镇北2华里处设“工字型,’,监所1处。
  第二节监狱、看守所管理1931年前后,犯人生活粮钱每人每天为一角六分,但多被看守克扣贪用。多数犯人靠家中送饭,每次送饭都必须向看役管狱员送财物才被允许。1923年后,管狱员或值班看役每夭早晚拿着花名册进行点名。白天有4名看役轮流值班,晚上熄灯时给犯人上大链,所有带刑具的犯人用大铁链子串在一起,拴在铁柱子上。狱内还设有铺头(亦称牢头狱霸),每一监房内为铺头单铺一床,铺头由老犯人担负。狱内刑具有脚镣、手铐、绳缚、木狗子(将犯人头和手套在一起的木制刑具)、木笼、板子、杠子、链子、凿子、电具等。
  刑罚有枪杀、刀砍、棍击、站木笼、打板子、上杆子、跪链子、压杠子、过电等。
  日本侵略军侵占峄县后仍用原监狱,狱官更是大肆勒索犯人钱财。
  1947年国民党峄县监狱仍设原处,归司法处管辖。监狱设4名看守。此时的监狱关押的多系共产党员,基层干部,翻身农民。是年6月22日,峄县长段木贞一次从监狱拉出22人,在峰城西门外大沙河杀害。
  建国后,·峄县、滕县看守所建有卫生、生活、教育等管理制度。看守所设卫生室,专为人犯看病和管理卫生。从1953年起,看守所人犯每月洗脚3次,剃头1次,晒铺3次;二十天洗衣服1次。1977年以后,监室内外的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星期打药物消毒2次,卷十三公安志3夕9监室内无虱子、跳蚤和异味。每年夏天天气炎热时,定期给每个人犯发人丹和清凉油等防暑药品,每天给人犯增加一次绿豆水,防暑降温。从1949年到1984年,看守所没有发生过恶性传染病。国家供给每人犯每月生活费15元,成品粮30斤。一日三餐,吃熟、吃热吃卫生。节日改善生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人犯有病给予治疗,吃病号饭。
  看守所实行文明管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文化大革命期间,看守所的一些规章制度受到破坏,曾发生过个别违法乱纪的现象。1972年12月向人犯宣布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的指示,并允许人犯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控诉。
  从1973年开始,枣庄市看守所请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分别定期询人犯宣布上级指示。监室都装置广播喇叭,人犯每晚能收听新闻节目。每月一次集体上课,讲法制、讲政策、讲时事。预审处(科)长、看守所长不定期地给人犯上课,进行个别谈话,还进行其他形式的教育。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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