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打击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打击犯罪
分类号: D914.1
页数: 3
页码: 449-451
摘要: 建国初,枣庄地区公安机关除开展了镇反、肃反外,并坚持打击各种现行犯罪活动。
关键词: 打击犯罪 刑事犯罪

内容

建国初,枣庄地区公安机关除开展了镇反、肃反外,并坚持打击各种现行犯罪活动。
  1950年10月至1956年5月,镇反运动中,峄县、滕县公安局集中力量侦破反革命案件,同时,坚持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54年,峄县公安局共查处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案犯66名,没收粮食4082斤。镇反运动结束后,从1957年6月至1957年底,峄县、滕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13起,破案69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发生11起,破获7起,逮捕犯罪分子92名。
  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的影响下,峄县公安局在这一年的11月突击破案,6天时间破获一批现案和积案。接着省委、地委通知突击破案停止。这一年,峄县共发生各类案件165起,其中偷盗案件123起,共破案108起。发生的各案件中,属重大案件16起,破10起。共捕获罪犯128名。反革命分子谢宝民,1952年与范洪军等人阴谋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1953年范病死后,谢继续进卷十三公安志38夕行反革命秘密串连活动。1957年,谢又多次在范家网罗人员,秘密建立反革命组织“苏鲁联合救国军”,发展反革命成员50余人。谢还自任“救国军”副司令,自制印证和委任状,委任师、旅、团、营长,拟定发展反革命组织原则,规定联络暗号、暗语,阴谋破坏津浦铁路、电线线路,妄图配合国民党反动派武装攻打台、峰、枣等城镇,颠覆人民政权。峄县公安机关于1958年3月7日破获此案,捕获谢宝民等反革命分子23名。1959年峄县、滕县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68起,其中重大案件33起。发案率较1958年上升两倍以上。是年公安机关破案565起,其中破重大案件32起,破案率分别为99.5%,97%.1962年,台湾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是年,全市反革命案件发生4起,破4起;刑事案件共发生290起,破181起;逮捕处理各类犯罪分子114名,其中流窜犯22名。反革命分子徐传喜,自1962年6月台湾国民党叫嚣反攻大陆以后,以交朋友拜把兄弟的方式,纠集厂矿企业和社会上受过打击处理、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分子12名,建立反革命组织“救国爱民军”,拟定五条反动纲领,散发反动传单,拉拢民兵,搜集武器弹药,阴谋抢劫银行、粮库,进行武装暴乱。1962年11月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徐传喜等8名反革命骨干分子被逮捕法办。
  1964年,通过对旅店、印刷、刻字、修理行业的治安管理,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4起,抓获犯罪分子53名,其中惯偷惯窃21名,流氓18名,投机倒把11名,偷漏国税者3名。
  1967年,全市共发生反革命案件90起,破57起。发生各类刑事案件468起,破183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发15起,破10起。
  1970年5月,枣庄市公安机关与市人民武装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对来历不明的罪犯嫌疑分子,流窜犯重大嫌疑分子,进行了清查收容。1972年9月,枣庄市公安机关抽调48名干警组成治安工作队,对城镇、矿区、铁路沿线等重点地区的流窜犯、盗窃犯、销赃犯、窝主以及其他治安危险分子,进行了摸底排队,至是年12月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8起,其中现案46起,凶杀案件1起,为外地区破案45起。全市共逮捕处理31名罪犯,缴获现金1000余元,自行车20辆,地排车5辆,手表2块,钢材、木材等物资一宗。1973年1月21日,枣庄市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统一行动,集中打击了一批流窜惯犯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捕拘案犯18名,其中流窜犯11名,其他刑事犯罪7名。
  1980年以后,行凶杀人、放火爆炸、强奸抢劫、流氓团伙、故意伤害、破坏公共秩序等案件不断发生。1982年2月7日晚8时许,在枣庄市糕点厂门前至枣庄第三中学路段,有一流氓团伙追逐污辱狠裹青年女工,闯入饮食店寻衅滋事。当晚9时许,该团伙又将下班的3名女工挟持到市人民广场内,污辱狠裘达两小时之久。案发后,枣庄市公安局和市中区公安分局于次日破获此案,将5名犯罪捕获归案。1981年8月至1982年7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46起,破479起,破案率为87.7%。全市重大案件发110起,破97起,破案率为88%;反革命案件发11起,破10起,破案率为91%0从1983年8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了三次集中打击刑事犯罪行动,破获现案积案7058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590起。共逮捕各类犯罪分子1767名,摧垮各类犯罪团伙233个,抓获团伙成员696名,缴获电视机、收录机、照相机80台(部),手表168块,自行车44辆,轻骑3辆,各种枪支22支,子弹2438发,炸药196公斤,雷管1864发,凶器332件,淫秽书刊图片313件,赃款和赃物折款计50余万元。在打击刑事犯罪中,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390枣庄市志7944条,扭送犯罪分子61名,有150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继续开展“严打”斗争。枣庄市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侦破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
  罪犯曹士存,伙同其表弟王新,于1984年3月7日夜,翻墙进入峰城区人武部军械库院内,撬窗进库盗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2支,七六二步枪子弹2268发,信号枪1支,信号弹17发,企图抢劫银行,爆炸铁路,杀害公安干警和乡镇干部。案发后,市和峰城区公安机关80余名侦破队伍立即行动,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庆丰、刑侦队长韩荣元亲临现场指挥部署。3月20日将犯罪分子曹士存、王新及窝赃犯王培成抓获。经过严厉打击,至1985年又有112名犯罪分子慑于党的政策的强大威力,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其中有久追不获,潜逃多年的重大杀人犯,有越狱逃跑和重大犯罪团伙头子。杀人犯苏峰,1979年杀死一人,杀伤致残一人后,畏罪潜逃山西落户,娶妻生子。1984年10月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主动到枣庄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受到从宽处理。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开展后,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1984年全市发案351起,比1983年下降19.5%01985年发案289起,比1984年下降17.7%。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