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取缔反动道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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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5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取缔反动道会门
分类号: D068
页数: 1
页码: 446-446
摘要: 建国前,枣庄地区的峰、滕两县有中央道、一贯道、赔钱道、中黄道、无极道、天香道、青年道、天仙道、万佛道等反动道会门组织40余种。
关键词: 反革命 反动道会门

内容

建国前,枣庄地区的峰、滕两县有中央道、一贯道、赔钱道、中黄道、无极道、天香道、青年道、天仙道、万佛道、摸索道、五荤道、金丹道、归一道、圣贤道、一心道、万仙道、小刀子会、红旗会、黑旗会、光莲会、眼光会、莲花会、黄旗会、五仙会、纯吉社、青门市、一柱香、大地坛、黄金坛、白旗会、金元道、乾坤善道、金华堂、正心道、同善社、黑沙道、大刀会、红枪会、孔孟道、春秋社、吃消乐道、朝南海道、前无堂、天宫堂、三元会、红光道等反动道会门组织40余种,大小道首1200余人。各道利用封建迷信为联系纽带和手段,按封建家长制形式建立其秘密团体,散布“鬼神论”、“宿命论”及“躲灾避难”等邪说,蒙蔽恫吓和欺骗群众,有的还拥有武装。反动道会门组织多为反动统治阶级操纵和利用。
  解放初,峄县、滕县道会门组织继续发展,道首、道众人数增加,多进行反革命宣传,破坏活动猖撅。仅峄县道会门组织由原26种发展到40多种,反动道首达366人,一般道首和办道人员294人,设坛堂170多个,发展道众10000余人。
  1950年春,峄县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抽调18名干部,组成6个小组,在一、六、八区九个乡设立登记处,开展取缔道会门的工作,侦察逮捕活动在峰、滕的“中央道”邱传文、王振明、孟光勋等道首。至5月底峄县共逮捕罪恶大、民愤大的道首及骨干分子16人。
  1951年3月至7月,峄县、滕县两县公安机关破获了活动在峰、滕、枣及徐州等地的“中黄道”道首、骨干分子马中锋等17人。1952年9月,滕县建立取缔道会门指挥部,设立5个登记处,对全县的“中央道”、“一贯道”、“赔钱道”、“归一道”等12种道会门的大小道首进行了登记,命令取缔其组织。至1952年底,滕县共登记大小道首530人,逮捕罪恶严重的道首及骨干分子80人,且收缴大量道具。1953年3月枣庄地区的峄县、滕县共取缔各种道会门组织46种,逮捕罪恶严重的道首、骨干分子48人,登记一般道首和办道人员240人,办理退道道众10000余人,查封坛堂108处,收缴大刀18口,道证70个,道牌107个,道书109本,道印1个。
  自1950年春至1957年底,峄县在取缔反动道会门和镇反活动中共逮捕罪恶严重的反动道首、骨干分子123人,依法判处死刑的7人。滕县自1952年9月至1957年底,共逮捕罪恶严重的反动道首、骨干分子190人,判处死刑的24人,死刑缓期执行的5人。、1957年后,枣庄地区的公安机关继续对反动道会门进行侦察工作。1959年2月峄县公安局破获以李清荣为首组织的“红枪会”复辟案。1960年2月滕县公安机关侦破郝寨村以郝玉秀为首的“一贯道”复辟案。1961年12月破获东郭公社后村魏锡其为首的“一贯道”复辟案,惩办了魏锡其、郭明道等32名反动道首及骨干分子。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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