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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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5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
分类号: D068
页数: 2
页码: 445-446
摘要: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关键词: 反革命 反革命分子

内容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1956年中共峄县、滕县县委成立肃反办公室,在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及手工业合作社等单位中,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
  至1959年3月,历时三年多,峄县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298名。滕县至1959年7月底,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212人。隐藏在机关、学校、厂矿及手工业合作社等单位中的反革命分子,有的作恶多端。峄县教育局办事员赵维奎,系山东省长清县人,1947年在充任国民党乡干事期间,积极配合还乡团杀害村民兵队长郑春和,逮捕拷打基层干部群众10余人,帮助地主倒回土地200余亩。1958年1月17日,山东省肃反领导小组定赵为反革命分子,并依法将其逮捕,送原籍处理。在肃反运动中,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觉悟,积极参加这场斗争,全县共有4643人分别写出检举材料7650份。对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分别作了处理,纯洁了革命队伍。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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