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产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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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2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生产救灾
分类号: D632.5
页数: 2
页码: 424-425
摘要: 建国前,枣庄地区灾荒频繁。清王朝、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人民群众因灾啼饥号寒,流离失所,基本上听之任之。偶尔对灾区拨发极少贩济粮款,也无济于事。
关键词: 减灾 救灾

内容

建国前,枣庄地区灾荒频繁。清王朝、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对人民群众因灾啼饥号寒,流离失所,基本上听之任之。偶尔对灾区拨发极少贩济粮款,也无济于事。
  1927年枣庄地区遭受严重干旱。3月,国民党山东灾民救济会仅向滕县、峄县各贩救灾款5千元,贩粮9百袋。1939年,滕县遭受水灾、风雹灾,湖水涨漫、灾情严重,日伪政权华北救灾委员会仅拨给滕县1000元贩灾款。1947年,峄县、滕县灾荒严重,国民党鲁西南办事处只借麦粉50吨给峄县。国民党中央银行贷给峄县、滕县各1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月息2分。
  建国后,枣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一直把领导人民战胜灾荒当作一件大事。1949年,峄县、滕县先旱后涝。峄县有18511户、85587人缺粮,县里建立了生产救灾机构,采取“节约备荒,副业生产,以工贷贩,群众互助,国家救济”措施,共渡难关。疏导沐河,全市两次出民工3690人次,54天,一人所挣粮可维持三人生活。峄县发放副业贷款29000万元(旧币),以工贷贩发放道木粮49.5万斤,运粮草粮83.3万斤,导河民工粮38.1万斤,做军鞋粮15.2万斤,发放救济粮58.3万斤。此外,部队、机关还捐款捐粮支援救灾。
  枣庄地区驻军四纵队捐助粮食1286斤、柴6400斤、北海币421万元、骡马42头。机关干部捐助40万元。各县还组织医疗小组,对患病灾民进行治疗抢救。
  1953年,全市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峄县水、旱灾更为严重。到年底,全县拨款57100万元,棉衣3300件,分发重灾区,并帮助15万多人搞起副业生产。
  1957年夏,全市遭受严重水灾。峄县河流决口93处,13万人受灾,滕县沿湖一带一片汪洋,1421个村庄被淹,冲毁土地82.3万亩。是年,滕县发放救济款1.6万元,棉衣1.15万件,单、夹衣0.8万件,国家供应粮食899万斤,湿糖渣30万斤,拨农业生产贷款281.9万元。峄县组织91条船,救出灾民7131人和大批粮食,发放救灾款77.9万元,发放棉、单衣10590件,国家供应灾民粮食2336.2万斤,银行贷款218万元;全县捐款3.29万元,棉、单衣2840件和其他物资一‘纽夕刁5o1963年进入汛期以后,从7月下旬到8月初,全市连降暴雨,洪水冲毁山坝5万余道、34万米,河流漫溢,213个村庄进水,倒塌房屋6万间,内涝47万亩,绝产40万亩。是年,全市统销粮发证到户的有128738户、522612人,供应粮食2727.3万斤;为65747户、249218人发救灾款611107元。此外,拨发救灾代食品370万斤,各区调剂解决代食品50万斤。
  1981年,全市严重干旱,全年降水量比历年平均减少330毫米,有244个大队、10多万人吃水困难。台儿庄区和峰城区还分别发生了雹灾和风灾。本市各级领导深入灾区,指挥抗灾救灾。全市拨款15万元、柴油40吨、汽车20辆给群众送水一个多月,并派出勘探队为群众找水打井。峰城、台儿庄两区发生风暴灾后,市里及时拨款、拨化肥抢救作物1万多亩,修房屋近万间。是年,全市拨生活救济款37万元,拨粮700万斤、布11万尺、棉花3万斤救灾。
  1985年,枣庄市遭受水、虫、风、雹多灾364枣庄市志的袭击,尤以风灾、雹灾为重。全市有65.31万亩遭灾,成灾达44.94万亩。6月1日和7月4日,滕县两次遭雹灾。受灾面积达50:7万亩,成灾36.9万亩,小麦绝收的有12.5万亩,减产五成以上的有6.2万亩,全县折倒树木31万棵,折倒电线杆1500多棵,倒塌毁坏民房4.6万间,砸伤410人,砸死大牲畜75头,损失惨重。全市救灾拨款50万元,贷款50万元,拨钢材115吨,木材325立方米,水泥490吨,优质化肥1400吨,减少订购合同3121万斤。全市还捐款202969元,化肥28吨,柴油机1部,煤炭3500吨,瓦11.7万块,石灰5.7吨,水泥2吨,玉米2.3万斤,菜种246斤,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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