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拥军优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420-420
摘要: 枣庄市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长期坚持对烈军属和人民解放军驻枣部队进行定期慰问。建国后,每逢“八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日,市及各区县都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月”等活动。
关键词: 优抚安置 拥军优属

内容

枣庄市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长期坚持对烈军属和人民解放军驻枣部队进行定期慰问。建国后,每逢“八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日,市及各区县都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月”等活动。市及各县区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慰问走访驻军和烈军属,召开座谈会、军民联欢会,放电影、演节目。组织青年、妇女、学生为驻军拆洗被褥,为烈、军属送光荣灯、挂光荣牌、打水、扫院子、整理卫生。在慰问驻军活动中,市重点慰问团级(后改师级)以上驻军和部分优抚对象;区县对辖区内驻军和优抚对象普遍进行走访慰问;乡镇对烈、军属户户进行走访慰问,分别帮助驻军和优抚对象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