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护用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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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防护用品
分类号: TS176
页数: 1
页码: 412-412
摘要: 建国之后,枣庄市建立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保护制度。但当时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很不健全,管理制度也很不统一。
关键词: 防护器材 防护用品

内容

建国之后,枣庄市建立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保护制度。但当时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很不健全,管理制度也很不统一。
  1957年,全市开始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对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进行整顿的通知》,各单位都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统一管理制度和发放原则。
  1966年至1976年期间,本市各厂、矿企业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局面。
  1983年后,全市各单位、各系统都按照山东省各厅局制定的标准,严格管理防护用品的使用与发放。本市发放的防护用品主要是防护工作服、防寒服、防护手套、防护用鞋、防护帽、防护毛巾、防护面具、安全带、胶制工作服和雨衣。全市各单位、各企业基本上做到了防护用品物尽其用,定期发放,节约归己。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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