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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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9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安全生产
分类号: R136
页数: 3
页码: 407-409
摘要: 清末民初,枣庄矿区工人不仅受窑主的剥削和压迫,而且生命安全毫无保证。由于当时采煤技术和工具都很落后,井下没有支护,通风状况也很差,又用油灯照明,因此冒顶砸死、瓦斯毒死、透水淹死等事故层出不穷。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

内容

清末民初,枣庄矿区工人不仅受窑主的剥削和压迫,而且生命安全毫无保证。由于当时采煤技术和工具都很落后,井下没有支护,通风状况也很差,又用油灯照明,因此冒顶砸死、瓦斯毒死、透水淹死等事故层出不穷。
  1879年(清光绪五年),中兴矿局成立。
  随着生产的发展,虽然增加了部分新机械,新建了风扇房,照明也由油灯改用德式矿灯,但是在安全管理方面,仍沿用旧习,连最起码的安全设施和制度也没有。由于矿井不断加深,涌水日增,因此,老窑渗透、冲塌煤壁等严重事故日增。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6月14日晨,中兴矿局半截洞子小窑,由于保安和防范措施不力,老窑积水突然象山洪一样倾泻奔流,刹时灌满巷道。溺死工人300余人。事故发生后,中兴矿局对每个遇难矿工家属只发给抚恤费200吊了事。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中兴煤矿公司成立。由于资金缺乏,除排水之外,仍沿用!日法,冒顶、瓦斯爆炸、透水、发火等各类事故仍经常发生。1915年1月30日夜,工人正在工作,忽觉有水自正面流出,工人立即报告,当时德国矿师高复曼只知老洞有水,不知水内混有有毒气体,仍认为已设防,漠然视之。2月1日5至6时许,老洞内积水突然涌出,并混有瓦斯,积水冲倒墙壁,声若雷鸣,两道水闸门,随水冲没,流涌煤沫约两千余吨,7百米大巷,东西两侧塞满煤沫,长达5百余米。煤气即在该大巷与灯火相触,轰然爆炸,7百米大巷的煤尘着火。当时有工人7百余名,在井下工作,因事起仓促,几乎同遭不测。井上人员,束手无策,至第三日,才挑选工人组织抢救,只救出被阻于洞内的工人215人。经清查,此次灾变,共死亡矿工499人。
  1918年至1923年,本市煤矿又发生几起较大的灾变,死亡人数都在数十人至百人左右。即使在没有重大灾变的年份,工人零星伤亡也相当严重。
  1938年3月,日军侵占枣庄后,更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为了强迫两万多名工人多产煤,他们用尽各种残酷手段,井下事故经常发生,许多矿工死于井下。1944年7月23日夜,北井采煤工作面一次冒顶就死亡34人。日本侵略者对死亡矿工家属,只抚恤200元伪钞,推出了事。日伪时期开采枣庄煤矿南三段每出500吨煤炭,就有一名矿工受伤,每出3万吨煤就要牺牲一名矿工。日军占领枣庄7年零4个月,共计盗走枣庄和陶庄的煤炭13332087吨,丧生井下的矿工即达4千多人。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受战乱影响,生产很不正常,矿山死亡事故较少。
  建国前,枣庄地区其他工业甚少,工人伤亡事故偶尔有之。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注意安全生产。
  安全监督检查从1954年起,枣庄地区的滕县、峄县劳动部门开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枣庄矿务局各煤矿也先后成立了安全检查科。枣庄市地方煤矿设立专职安全员,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959年8月,峄县对全县各厂、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了大检查。1959年12卷十一劳动志347月,华东地区六省一市300余人来枣庄检查矿山安全。
  1966年至1976年期间,全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受到冲击。
  1980年12月,全市组织了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各区、县组织了检查分团,每个分团30人。对全市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专业运输、农机站等单位的车辆进行抽查,同时动员公路边的集市搬迁、排除路障,确保行车安全。
  1981年,全市在开展“安全月”活动中,组织近70个安全检查团,参加检查的人数2254人。全市共查出不安全因素2401条。
  1982年6月,山东省安全生产检查团来枣庄进行大检查。检查团200人,共检查90对矿井。通过检查,发现符合验收标准的煤井有49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需立即停产整顿的36对;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封闭的5对。12月,全市进行了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共检查了78个单位,防火安全检查不及格的单位达到9个。
  1983年11月,枣庄市针对交通事故多和运输管理混乱的状况,对全市17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消除了不安全的隐患。1984年6月,全市对各地方石膏矿进行了重点检查。
  1985年,国家煤矿安全检查团来枣庄进行安全检查。先后检查枣庄、山家林、郭庄等煤矿,检查中及时处理了一些事故隐患。
  伤亡事故及处理建国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厂矿企业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许多规章制度,然而死亡事故仍时有发生。
  1954年,全市事故发生率较低,全年重伤14人,死亡4人。
  1959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多起,重伤人数达到194人,死亡人数为128人。此后,由于加强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伤亡事故有所减少。
  1976年,全市伤亡事故有所回升,全年重伤206人,死亡130人。1977年,全市重伤人数达到156人,死亡212人。
  1984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455起,重伤245人,死亡153人。1985年,全市工交事故发生70起,重伤53人,死亡144人。
  建国后至1985年底,全市各类工交事故共死亡2494人,其中矿山各类事故死亡1393人。对于伤亡事故,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使之尽快恢复交通和生产。
  枣庄市矿山历年事故伤亡情况统计表348枣庄市志(续表) 附:矿山特大事故1959年山家林煤矿水淹事故1959年9月9日早班,山家林煤矿二号风井主井西1009平巷掘进迎头,未执行探水掘进的制度,在放炮时崩出老塘积水3700立方米,仅1个小时将矿井全部淹没,并且喷放出大量硫化氢有毒气体,死亡工人45人。此次事故损失原煤2.4万吨,事故处理费2.5万元,支抚恤金1.038万元。
  1975年陶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975年6月9日,陶庄煤矿北井水采一区2510采煤工作面,由于局部通风不良,瓦斯聚积,炮眼封闭不严,造成抽炮喷射火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冲垮巷道15米,死亡12人,重伤1人,轻伤1人。此次事故,经济损失39万元。
  1978年峰城坊上煤井煤尘爆炸1978年1月17日,峰城区坊上煤井16层西平巷工作面,工人共打15个炮眼,炮眼长1.6米,装药后不用黄泥将炮眼填实封严,而用煤块填塞炮眼,造成抽炮。放炮后由炮眼内向外喷射火焰,引起煤尘爆炸,造成19人死亡。
  1979年柴里煤矿煤尘爆炸1979年6月30日,柴里煤矿采煤三区331四分层回采工作面,工人用矿灯明电放炮,发生火花,点燃煤尘,导致爆炸,死亡39人,伤8人。这次事故损失煤炭1.16万吨,电煤钻2台,电缆30米。修复和新掘巷道127.5米,直接经济损失30.97万元,医疗、善后抚恤处理等间接损失10.53万元,共计损失达41.3万元。
  1985年薛城兴仁煤井煤尘爆炸1985年4月7日16时50分,薛城区兴仁煤井西主下山1712平巷掘进迎头工作面,因工人违章做炮头,炮头先期爆炸,将30余块炸药和10多发雷管引爆,震起矿车中的煤和巷道中的浮煤,导致煤尘爆炸。死亡51人,轻伤1人。爆炸后一氧化碳气体溢出漫延,经1701采煤工作面切眼进入材料道,使南常煤井12名工人中毒死亡。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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