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就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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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8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就业安置
分类号: C913.2
页数: 3
页码: 388-390
摘要: 建国前,枣庄地区除中兴煤炭公司外,分布于枣庄镇、滕县城、峰城、台儿庄镇等地的工商业多是手工业、小店铺,生产不稳定,时断时续。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发展也较缓慢。
关键词: 就业问题 就业安置

内容

建国前,枣庄地区除中兴煤炭公司外,分布于枣庄镇、滕县城、峰城、台儿庄镇等地的工商业多是手工业、小店铺,生产不稳定,时断时续。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发展也较缓慢。由于工商业多是小资本经营或者个人单干,雇工较少,因此,城镇劳力就业机会很少。当时雇佣劳力进入小资本工厂、商店劳动的大体有三种方法:有技术者,直接或经中人与私营工商业者协商,议定身价,工人、职员被雇佣时间的长短,由雇主决定;无特长的青、壮、少年,须投亲靠友,通过私人关系进厂、进店出卖劳力,当店员、伙计、学徒等;无亲友可托,则须找铺保或人保,与雇主签订契约合同方被录用。招收或解雇工人、店员、学徒,一般在春节后进行,雇员平时谨小慎微不敢越厂规店约一步,每年春节后更害怕雇主辞退。
  中兴煤炭公司劳动力组织亦是沿袭地主小煤窑制度,采取抓工的办法。矿上设立“班头”等封建爪牙,强拉民夫下井,监督工人劳动,不准工人随便离开矿井,并用“抓二工”等野蛮手段,对凡是下过一次矿井的工人,随时抓来下井。中兴公司招雇破产的农民,来后必须和煤矿签定合同,找人担保。煤矿工人分为里工、外工两种。里工由矿直接雇用,安排工作,按月计资,由矿直接发给个人。外工由包工头代为雇佣,安排工作,按日计资,工资由矿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付给外工。由于矿工待遇低、危险性大,自愿当矿工的不多,只有生活无着落者才被迫下井挖煤,资方常常采用欺骗手段招工。日本侵略者在占领枣庄时期,用欺骗宣传,物质、金钱拉拢腐蚀少数汉奸走卒,利用“维持会”、“爱国会”和矿警队等到处抓劳工。抗日战争时期,仅枣庄一个矿,就从枣庄、峰城和河南各地招骗来外工16389人、里工3267人。日本侵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掠夺煤炭,采用“以人换煤”的法西斯政策,伤亡事故连连发生,夺去了数以千计煤矿工人的生命。
  1946年6月,枣庄第一次解放,枣庄矿区拨发救济粮216757斤,贷款78185万元,发放煤炭75000吨,全矿区23700名工人完全摆脱了啼饥号寒的生活状况,同心协力掀起了热火朝天的抢修矿山运动。是年冬,国民党军队又进占枣庄。1947年,枣庄煤矿生产完全陷于停顿,工人全部失业。1948年,枣庄重新获得解放,山东省政府又先后给枣庄发了四次救济粮,一次救济衣。枣庄地区人民政府先后将4000名工人分别介绍到陶庄、田屯、贾汪、淄博、淮南和东北等地煤矿就业。
  另外,将部分工人安排到当地工厂、商店工作。人民政府拨出32万斤小米作为枣庄煤矿工人进行自救的资金,同时贷给大量的工具,让矿工参加恢复煤炭生产。
  建国初期,枣庄市失业半失业人员达8000多人。对这些失业人员,全市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生产自救,社会互济工作。为了解决严重的灾荒和饥饿问题,全市发放了36.7万斤救济粮,使生活确有困难的2409人摆脱了饥饿困境。在发放救济粮的同时,政府还给部分失业者介绍职业。其中介绍到远大公司223人,建筑工会54人,制炼工会7人,搬运工会10人。另外,还动员12人到焦作去做工。1953年,组织两千名政治可靠、328枣庄市志无疾病的男劳动力参加胶东、掖县国防建设。
  田屯、枣庄煤矿也先后恢复了生产,对矿工进一步作了安排。
  1957年,全国掀起大办工业的高潮,枣庄地区许多工厂、矿井恢复生产。大批枣庄青年持高小以上毕业证明和乡政府介绍信,不受地区限制随意到各地招工单位报名就业。滕县还根据工矿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乡镇劳力资源情况,把招工指标分配到乡镇。1964年,全市仅在滕县就招收劳动力3150名。
  1965年,全市需安置的社会闲散劳动力共有5600余人,其中达到劳动年龄不再升学的青年1420人,一般闲散劳动力1977人,街道半辅助劳动力2203人。是年,在保证完成上山下乡和支边任务的前提下,共安置就业2315人。
  从1970年开始,全市劳动就业人员逐步改变以偏重于农业人口为主,逐渐偏重于非农业人口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城镇待业青年为主。年龄要求一般是16至25周岁,由招收单位进行政审体验,合格后报上级部门审批招收录用。是年,全市招工5831人。
  1979年,全市地方工业迅速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新的劳动力,国营、集体企业第一线劳动人员更是缺乏。是年,全市从适龄的健康待业青年中共安排就业15629人。
  1980年后,枣庄市劳动就业条件的要求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镇待业青年,待业时间在一年以上,年龄16至2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持毕业证报名考试。然后根据招工指标和用工单位提报工种要求,择优录取。是年,全市安排就业12550人。
  1984年,在全市范围内普遍试行劳动合同制,并在65个单位招收使用合同制工人2461名。在试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办法的基础上,招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有的还通过实际操作考试招收新工人。另一种招工办法是通过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专业对口,用工单位从中择优录用新工人。再一种招工办法是招收借资工,即由被招收新工人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向新建或扩建单位投资,企业在三至五年盈利后归还投资,但此种办法实行不久就停止。
  1985年,全市各行各亚继续坚持了在招收新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农民轮换制,并对企业退休离休工人照顾招收子女也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同时对在劳动服务公司各类青年网点中的从业青年,在参加区、县招工考试后采取照顾加分的办法。是年,全市招工总数为8599人。
  枣庄市历年招收新工人统计表单位:人第二节支援边疆建设1959年,枣庄市根据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兄弟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卷十一劳动志329的决定,决定动员4400名青年到黑龙江参加开发和建设工作。到1959年8月,全市共完成迁送人员4372人。其中,峄县完成迁送人员1180人,男1107人、女73人,其中党员47人、团员105人;滕县迁送人员3192人,男2974人、女218人,其中党员136人、团员325人。
  1960年,本市再次动员青壮年及居民支援东北的生产建设。在全面宣传动员,重点发动报名,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各种经济问题,组织编队和办好粮食、户口及组织关系迁移手续。滕县动员整户3500户,实际完成3346户,其中青壮年6542人;枣庄动员整户1000户,实际完成9%户,其中青壮年2489人。
  1965年,全市在动员支边工作中,采取了以动员整户为主,适当地动员一些能独立生活并有劳动能力的单身青年参加支疆建设。是年,滕县组织动员477人参加云南社会主义建设,其中未婚青年404人,占总人数的85%。是年9月,全市又动员城市男女青年199人参加青海建设兵团。1966年6月15日,全市又动员了男女青年714人到甘肃农建十一师参加生产建设。但不久,一部分支边青年陆续从十一师返回家乡。1966年冬天和1967年春天,本市作了两次动员返回工作,大部分青年都动员回去了。另外,市里还于1973年和1977年两次组织人员去甘肃,对剩余的200多人达成迁回协议。1977年,动员返回工作基本结束,只有少数青年仍在甘肃农建十一师,凡通过组织回来的青年大部分安排了工作。
  屯、龙阳、城关等22处乡镇务农。1973年7月3日,市和区县都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知青上山下乡的各项工作。全市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主要采取了四种形式:一是插队,集中建立青年点;二是以下乡知青为主,由带队干部和部分村民参加,建立集体所有制的青年队;三是在土地较多的地方,由带队干部和部分村民参加,组建集体所有制农场;四是到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林、牧、渔场参力口生产建设。
  1974年春,全市上山下乡知青达到1364人。1975年,知青上山下乡活动达到高潮,全市上山下乡知青达到7305人。此后,全市应届高、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形成制度。
  1976年,枣庄建立了抗埠农场;1978年,又建立了坊上农场。这两个农场安置了部分知识青年,大部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是到农村生产队插队劳动。至1978年,全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总人数为18255人。
  1979年后,城镇知识青年不再上山下乡。已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除已安排就业者之外,有12426人陆续回城镇逐年安排就工。
  第四节待业青年安置第三节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枣庄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从1964年开始。1964年和1965年,滕县分别动员城市知识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动力1108人下乡,分配到官桥、大坞、界河、东郭、姜1981年,为安排城镇青年就业,全市共成立各类生产服务网点312处,安置待业青年4120人。安置26岁以上的社会劳动力2313人。
  1982年,全市待业人员总数为13989人,其中待业青年11557人,26岁以上的待业人员为2432人。全市共有各类青年服务网点215个,安置城镇待业青年2218人。
  1984年,全市共有待业青年12675人,青年服务网点397处,安置待业青年7016人。
  1985年,全市有待业青年22555人,安置11394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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