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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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7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
分类号: E263
页数: 2
页码: 382-383
摘要: 1954年,全市人事部门开始接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按需分配,尽可能职务相应,学用一致,适当照顾”的原则,均作了妥善安置。
关键词: 干部安置 军事转业

内容

1954年,全市人事部门开始接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按需分配,尽可能职务相应,学用一致,适当照顾”的原则,均作了妥善安置。
  50年代,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是执行原在部队的薪金标准。随着形势的变化,对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也在政策上做出一些新的改动。1963年,对军转干部的级别和待遇作了规定。军转干部到地方后,军龄不满15年的,头两年仍按军队原薪金发给,从第三年起,改按地方级别发给薪金(如按地方级别所领薪金,高于军队原薪金时,到地方后即按地方级别发给);军龄满15年的,转业后即按地方级别发薪,为了照顾这些干部长期在军队服务的贡献,按其军龄长短,按月发给退役补助金,直到本人所领的地方薪金达到其转业时军队的薪金标准为止。退役补助金的标准是:军龄满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按军队原基薪的20%发给;军龄满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按军队原基薪25%发给;军龄满25年以上的,按军队原基薪30%发给。
  196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对转业干部的工资进行了调整。
  322枣庄市志1976年后,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进一步走向正规。对军队转业干部,尽可能在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使军转干部能安心干好地方工作。1976年至1985年,全市共接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197人。
  枣庄市1976年至198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情况表职务情况一安置情况单位:人第二节军转干部培训1984年,本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要求,开始对转业干部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专业培训。是年,全市共接受安置军转干部188名,除对口安排的37名专业技术干部和分配到中央、省属单位已先后组织培训的31名干部外,其余的120名转业干部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分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和政法三个专业班,采取讲课、讨论、参观、经验介绍等方式,从5月上旬到6月中旬,进行了专业培训,历时40天。
  1985年,全市共接受安置军转干部361人,除51名专业技术干部和由省业务部门直接培训的56名以及少数上岗早、工作脱不开身的干部外,进行培训的军转干部共240名。
  整个培训工作于3月6日开始,分市、区县和税务系统等10处场所,20个班组。培训时间,除税务、法院两个班培训半年外,其余班组均为3个月。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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