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干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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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5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干部调配
分类号: D035.2
页数: 5
页码: 370-374
摘要: 50年代初,滕县、峄县人事科成立以后,全市干部调配工作就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循“计划调配、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合理调整、促进平衡”等原则进行。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干部调配

内容

50年代初,滕县、峄县人事科成立以后,全市干部调配工作就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循“计划调配、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合理调整、促进平衡”等原则进行。
  其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滕县、峄县委和县人委结合本地实际对调配工作也做了一些具体规定,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1956年,峄县、滕县县委就人事科干部调配权限问题曾规定:(1)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调动事宜;(2)调整各系统、各主管部门之间人员余缺;(3)办理照顾夫妻关系的干部调动;(4)与有关部门商调、抽调不属县委管理的干部;(5)涉及大批干部调动,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做出具体调配计划,报县委批准后执行。是年,滕县全县调配干部446人。
  1959年,全市人事部门根据形势需要,本着全面安排,重点照顾的原则,对全市干部进行一次大的调整,共调整566人。通过调整,为新建单位配齐了干部,并针对各部门干部力量的强弱进行合理搭配,较好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1960年,全市干部调配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积极慎重”的原则,对照顾家庭和夫妻关系的调动,在不影响工作或影响不大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办理。是年,全市调配干部238人,解决了部分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1962年,全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兵简政”、“加强农业、加强基层”的指示,仅峄县就接受和安置了69名中央下放的干部。
  全市共调配干部139人。
  1963年,国民经济发展进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新时期,本市干部调配的原则是“加强农业、充实基层、大部稳定、个别调整”。全年共调配干部731人,其中加强省编单位60人;充实公社基层和农林水系统214人,加强了对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的领导;调整调配了41名人事干部;为照顾夫妻关系和家庭困难调动204人;对中央和省下放及回原籍的56名干部进行了妥善安排。
  1964年,全市的干部调配工作,主要是配合党在这个时期的政治工作,完成临时抽调干部的任务,搞反修宣传、人口普查、社会主义教育等,正常的调配不大,全年共调配干部503名。
  1965年,本市干部调配原则是“支援农业,加强重点,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直接为三大革命运动服务”。人事部门协助市委组织部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四清”工作队;为充实加强基层工作,为有关部门调整干部204人;根据需要和可能照顾了34名干部的家庭困难和夫妻关系,为他们调动了工作。是年,全市共调配干部427人。
  1966年至1975年十年动乱期间,全市干部调配工作受到严重干扰,调配工作处于停止状态。
  1975年6月,枣庄市人事局重新组建之后,干部调配工作逐步恢复和完善,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战略重点的转移,干部调配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80年,全市干部调配工作开始注重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视了对专业技术干部的调整,全年调动的949名干部中,专业技术310枣庄市志干部272人;二是对存在家庭困难和夫妻分居问题的干部调动,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全市调动601人,其中调出308人,调入293人。
  1981年,随着党的各项干部政策的落实,特别是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后,形势的发展对干部调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调配干部1228人,数量多于以往任何一年。
  这一年的干部调配突出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把解决干部夫妻长期分居作为调配工作的重要任务,共调动744人,对全国和华东地区夫妻分居调整会议交流调入的32人,全省夫妻分居调整会议确定调入的66人,都作了妥善的安置;二是为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使之在四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他们当中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专业不对口等原因要求调动的,给予优先照顾,全年调动各类专业技术干部477名;三是对关、停、并、转企业的干部及时作了妥善安置。
  1984年,除继续解决好知识分子夫妻分居等问题以外,调配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干部队伍在身体、年龄、知识、专业、素质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全年共调配干部1338人,其中调整的814人。调整的原则是统筹安排,调整余缺,加强基层,保证重点。在调整的干部中,由市直党政机关调往区县、企业基层的56名,由区县、企业调往市直党政机关的209名,市直机关互调78名,企业与区县之间互调366名。
  1985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调配工作坚持了计划调配和人才交流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合理调配干部、使用人才,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和基层配备干部,同时注意进一步解决好干部夫妻分居等实际困难,全年共调配干部1294人,在调入的369人中,专业技术干部162名;市内调整554人。
  第二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51年,枣庄市开始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是年,全市仅接受2名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此后,本市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加。1955年,全市接受大专毕业生19人。1964年,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达到75人。建国后至1964年,滕县共接受大专毕业生251人,中专毕业生925人。大专毕业生中工科16人,农科19人,师范151人,医科38人,政法5人,其他5人。1951年至1965年,五个区共接受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449人,其中工科30人,农科71人,师范233人,医科79人,政法5人,政经2人,财经9人,艺专13人,新闻3人,档案3人,海洋1人;接受中专毕业生950人。
  1967年至1970年,滕县接受国家分配大专毕业生207人。1967年至1971年,五个区接受国家分配大专毕业生329人,其中理工科134人,师范97人,农科9人,医科22人,文科24人,财经18人,政法2人,体育2人,艺术1人。
  1973年至1975年,全市共接受国家分配的三批工农兵学员459人。1976年至1979年,全市接受工农兵学员、社来社去学员共855人。
  1980年,本市接受分配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批大中专毕业生1013人,其中大专216人,中专797人。
  1982年,全市接受大中专毕业生530人,其中大专246人,中专284人。1985年,全市接受大中专毕业生1154人,其中大专毕业生310人,中专毕业生844人。
  第三节人才交流1984年6月,枣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尊重知卷十人事志311识、尊重人才”的指示,广泛发掘资源,组织人才开发、知识转移、智力交流和科技协作,疏通人才流通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效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振兴枣庄的四化建设服务。
  1.调查了解全市人才资源和余缺情况,搞好人才预测,建立人才资料库,及时收集和提供人才信息。截止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20316人,其中具备大中专学历的18055人(研究生3人,本科1687人,专科3165人,中专13200人);取得各类技术职称的8374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910人,初级职称7453人。大专毕业生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七,列全省14个地市的第7位。
  2.接受部门、单位和个体户、专业户的委托,为其联系办理人才招聘、借调、兼职、对口支援、业务服务等事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984年8月正式向全国各地发出招聘专业技术干部启事,积极为枣庄市从外省市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截止1985年底,共招聘引进103名技术人才,其中省外的41人,省内其他地市的62人。文化程度:本科51人、专科20人、中专21人、自学成才者5人;中级职称的34人、助工级27人。
  3.为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积压浪费的专业技术人员寻找发挥作用的岗位牵线搭桥,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办理人才流动的有关手续,对人才流动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人才中心成立后,对市内的108名专业不对口的技术干部作了调整,并在住房、家属农转非、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对10名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技术干部,经与外省、外地市联系,调出枣庄。
  4.发掘人才资源,组织、推荐离退休人员和闲散科技人员、自学成才者为社会服务。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破格录用了两名农民沼气技术员和两名农民考古技术员。
  5.承担人才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搞好人才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交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985年4月举办了枣庄市首次科技人才交流会,有105个单位登记求贤549人;“中心”向大会推荐各种人才86人;开展咨询服务接待500余人次。
  6.组织全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联系协调、业务指导和经验交疼,建立了全市人才交流协作网,五区一县人事局均设有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中心”还参加了全省各地市人才交流协作网加强与外地市的协作和交流。
  7.办理从“五大”毕业的学生中和自学成才的在职职工中吸收录用干部工作手续。
  两年内,全市共择优录用了230名“五大”毕业生为国家正式干部。
  8.于1985年底开始,开办中央电大人事管理专业班,并着手筹备建立枣庄市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第四节社会招收录用干部建国后,枣庄市开始从社会闲散人员中招收录用国家工作人员。1956年,由县卫生科负责吸收录用了80名中药人员。,1964年5个区录用城市退伍军人35名、青年学生30名,经过短期训练后,分配到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单位工作。
  1965年底,本市五区从部分代课教师中选拔录用了100名小学教师,补充教师队伍的缺额。1971年,本市五区从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录用29名公办教师。1972年又录用150名。1978年,全市从民办教师中录用500名公办教师。
  1979年12月,本市从1978,1979两年“社来社去”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干部242人,其中大专69人(工科6人,农科27人,医科36人);中专173名(工科31人,农科22人,312枣庄市志医科120人)。
  1980年,全市从社会上录用了闲散科技、外语人员152人。其中滕县115人,薛城区7人,齐村区10人,市中区2人,峰城区7人,台儿庄区11人。录用工作分为考试和考核两部分进行,经考试录用的120人(理科8人,工科3人,农科91人,医科16人,外语2人),经考核后录用的32人(工科7人,农科22人,医科3人)。是年,银行系统面向社会招干130人。其中滕县30人,市中区12人,薛城区23人,峰城区19人,齐村区20人,台儿庄区16人。
  1981年,为了充实银行系统区县以下基层单位的干部力量,本市进一步招收录用金融干部110名。其中人民银行60人,农业银行50人,全部通过考试后录用。招收对象主要是城镇非农业人口中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也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正式工人(主要是以工代干人员)中招收。凡自愿报考,均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报考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立志于金融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高中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全民单位正式工人放宽到27岁,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不超过30岁。
  1982年,全市录用税务干部138人,分批进行,第一批录用128人,第二批录用10人。
  1983年,全市面向社会录用干部240名。其中税务部门40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0人,物价部门40人,人民银行45人,农业银行55人。
  1984年,从社会待业青年中招收干部102人。其中人民银行25人,保险公司2人,农业银行50人,税务部门25人。从民办教师中录用公办教师380人。
  1985年,本市招收录用干部374人。其中专项指标招收305人(农业银行70人,工商银行60人,保险公司15人,法院65人,检察院50人,税务部门45人),自然减员指标招收69人。
  第五节整顿以工代千枣庄市的“以工代干”问题,早在50年代即已存在,当时称为“雇用干部”、“试用干部”或“过渡干部”。1959年10月,峄县人事局曾就此问题作了调查,并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向省人事局作了反映。1964年,枣庄市人事局在《关于处理私自录用长期雇、试用干部的通知》中,曾规定了“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的条件,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转干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
  枣庄市“以工代干”人员的全面整顿工作,是在1983年8月至1984年8月间进行的。根据中央和省两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对全市“以工代干”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调查结果,全市共有“以工代干”人员13257人,其中符合转干条件的9218人。1980年1月1日之后“代干”不属转干范围的4039人。
  对于符合转干条件的“以工代干”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将其中8647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占“以工代干”人员总数的65.2%,占符合转干条件人数的93.8%01985年,全市对1983年7月1日以前“代干”的人员,又经考试录用了251人为国家正式干部。
  第六节选聘乡镇干部1984年9月至10月底,枣庄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乡镇干部要逐步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的要求,在85个乡镇普遍开展了选聘乡镇干部工作。根据全市乡镇干部队伍的缺编情况,计划选聘594人,经过文化考试、卷十人事志313政审、签订合同等程序步骤,实际选聘580人。其中滕县300人,山亭区100人,市中区45人,台儿庄区39人,峰城区48人,薛城区48人。选聘的乡镇干部中,有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农村基层干部,有农村的“专业户”、“科技户”,有回乡知识青年。他们当中党员83人,占14%;团员471人,占81%;平均年龄24.7岁,文化程度均为高中毕业。选聘的这些干部安排团委51人,妇联36人,科协47人,生产经营部门10人,司法部门29人,民政部门16人,计划生育部门37人,武装部33人,统计部门23人,乡镇秘书22人,组织宣传部门9人,副乡长2人,管理区262人,其它部门3人。
  第七节录用“五大”毕业生1984年底,枣庄市开始从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的毕业生中吸收录用干部。录用的对象是1979年9月8日以后毕业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中的“五大”毕业生。
  1985年2月,完成第一批“五大”毕业生的录用干部工作。全市共录用1985人为国家正式干部,试用期一年。
  1985年7月,根据全市干部队伍的急需,又从1984年前“五大”毕业生中录用干部58人。
  1985年11月,本市从1985年毕业的166名“五大”生中录用干部114名。
  另外,对77名专业不对口的“五大”毕业生,由枣庄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在市内作了适当调整。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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