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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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2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313-314
摘要: 1950年下半年,枣庄地区党组织开展了整风运动。通过学习文件,总结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克服脱离群众、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关键词: 党的纪律 纪律检查

内容

1950年下半年,枣庄地区党组织开展了整风运动。通过学习文件,总结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克服脱离群众、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1951年至1956年,紧密结合“三反,,、“土地改革,,、“镇反”等运动,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了整顿。重点解决了党员干部中的贪污腐化、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的问题。从1957年4月起,在机关、文教和较大的厂矿企业党组织中,开展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
  1980年至1982年,全市认真贯彻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狠刹了拉关系、走后门,利用职权安排子女亲属就业及高校招生中营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搞假知青和农转非的不正之风;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搞特殊化的不正之风,其间,查处违反《准则》,以权谋私的案件148起。
  1983年,认真贯彻了中纪委的《公开信》,检查纠正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多占房、占好房的不正之风,对严重违纪的n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1984年,通过认真贯彻中纪委第10号通报,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狠刹了干部、职工借用拖欠公款的歪风,全市清理归还借欠公款534.8万元。
  1984年12月整党开始,以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解决党内存在的“三个不纯”等问题,较好地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整党中,共查出违纪党员32人,有8人缓期登记。整党于1985年底基本结束。
  1985年,通过整风狠刹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倒买倒卖国家紧缺物资、违反政策乱涨物价、巧立名目滥发奖全、补贴和实物等六股新的不正之风。全市有98个党政部门和170多名党政干部停止经商办企业;查处了150多起倒买倒卖、乱涨物价、牟取暴利的案件;有127家企业按规定补交了奖金税;23个滥发补贴和实物的单位按规定作了退赔。
  二、查处违纪案件1951年至1956年,峄县委共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化、违法乱纪案件492起。从1950年至1956年,滕县县委纪委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对犯有丧失立场、道德败坏、蜕化变质、泄露机密等错误的230名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11人,留党察看55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严重警告和警告58人。
  1970年至1978年,先后由市革委政治部和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这期间五区共处分党员145人,其中开除党籍46人。
  1980年至1985年,全市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485起,其中贪污受贿、严重以权谋私的案件746起;失职读职、严重官僚主义案件113起;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案件609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案件984起;其他案件33起。共处分党员1878人。其中开除党籍37人,留党查看537人,撤销党内职务164人,党内严重警告499人,党内警告的341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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