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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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管理
分类号: X32
页数: 6
页码: 288-293
摘要: 消烟除尘1975年10月,市国棉一厂通过去北京参观学习,将4吨的快装锅炉改造成功,消除了黑烟。1977年9月,枣庄矿务局山家林煤矿第一台内烧外包三反火二级预热自动补水式茶炉研制成功,消烟除尘效果很好。
关键词: 环境管理 环境规划

内容

消烟除尘1975年10月,市国棉一厂通过去北京参观学习,将4吨的快装锅炉改造成功,消除了黑烟。1977年9月,枣庄矿务局山家林煤矿第一台内烧外包三反火二级预热自动补水式茶炉研制成功,消烟除尘效果很好。1978年,枣庄发电厂将2台35吨的锅炉进行了消烟除尘改造,解决了多年来市区内行走烟尘迷眼的危害。同时,将含30-40%可燃物的烟尘灰进行回收,按8%的比例与煤掺烧,年掺烧飞灰2700余吨,合850吨原煤。1980年,鲁南化肥厂进行设备改造,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驰放气进行回收,供锅炉和职工生活用气,年节煤4000余吨,每小时少向大气排放废气3799立方米。
  市陶瓷一厂,1980年去淄博洪山陶瓷厂参观学习后,进行了窑体技术改造,回收废烟气之余热作烘干泥坯的预热利用,停烧一台2吨的快装锅炉,10条烘干洞、150平方米的烘干坑全不燃煤,年少排烟尘等有害物质600余吨,减轻了烟尘污染,年节煤3000余吨。至1985年,全市450台锅炉已更新改造309台,占68.67%;已更新改造茶炉735台,占全市茶炉1323台的55.6%。 防治煤歼石山自燃1971年起,枣庄矿务局甘霖煤矿黄贝井采用了水冲洗、人工拣选分离回收等一套连续作业的方法,将煤歼石中的硫化铁和煤屑分离出来,杜绝了可燃物上山,回收了资源,消除了砰石山的自燃,仅1982年回收煤炭1.68万吨,硫化铁100多吨,价值39.1万元,年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922吨,一氧化碳383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150多吨。
  1983年11月至1984年6月,市驻地枣庄煤矿,学习黄贝井的经验,投资30多万元,在枣庄煤矿东井研石山下,建起了半煤岩研石综合处理系统,年回收煤炭4万余吨,硫化铁40多吨,块煤150多吨,矶子石300多吨,次煤泥1000吨,年收益达100多万元,可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1800余吨。
  1983年,煤炭部投资300多万元,在枣庄煤矿北矿井着手兴建处理煤研石25万吨的硫化铁精选车间。
  集中供热,联片采暖1983年前,枣庄未采取集中供热和联片安装采暖设施,市近郊一些工厂的烟囱,市区单位和居民冬天取228枣庄市志暖的煤炉子,使城市空气污染严重。1983年,市政府决定,.将枣庄发电厂南厂改造成热电厂,实行热电联产,将该厂原65吨的两台中温中压锅炉和配套的2X12000千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改为背压式抽气机组。建十里泉供热管网,供热范围6平方公里,每小时供热20百万大卡,总投资323万元。1984年底完成了第一期工程,并向市第一棉纺织厂、橡胶厂、印染厂正式供热。全市因此停烧7台锅炉,年减少燃煤22.945万吨标煤,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628吨,烟尘413吨。
  1985年,市驻地共联46个单位,形成18个联片采暖区,供热面积20.36万平方米,每小时供热32.70百万大卡,每年因此少排废气16400万立方米,少排烟尘200吨,少排二氧化硫960吨。
  发展城市煤气,防治大气污染1983年初,开始利用薛城焦化厂之气源,安装管道煤气。1984年,全市有3000户用上煤气,节煤6000吨,全年因此少排废渣1200吨,每小时少向大气排放废气5694立方米。1985年,全市有10000户用上煤气,全年供气能力360万立方米,节煤7200吨,少排废气5904万立方米,少排烟尘72吨,少排二氧化硫345吨。
  停、迁土窑炉、土焦池枣庄市为贯彻执行《环保法》,自1980年开始,对严重造成大气污染的乡镇办、村办土焦池、石灰窑、土缸砖窑采取停、迁措施。当年,共停、迁了土焦池、石灰窑、土缸砖窑235座。至1985年,全市共关、停、并、转、迁污染企业84家,取缔各种窑炉、焦池379个。
  城市园林绿化1985年,市驻地新建街头绿地765块,面积43600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地面积7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35公顷。
  城市绿化复盖率23.5%(1980年为12%),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2.1平方米(1980年是1.6平方米)。主要道路、新建住宅区、街头小游园,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起到了对市区大气环境的调节作用。
  二、废水污染治理皮革厂废水治理1971年5月,枣庄市皮革厂成功地将微生物制剂蛋白酶用于轻革、重革生产,改掉了灰碱法制革,消除了废水中硫化物和强碱成份的污染,日减少含强碱性和硫氢毒物的废水60吨。
  刘岭铁矿的尾矿治理该矿1973年8月建矿,无尾矿治理设施对道沟河上游河段造成了严重污染。1977年11月,筹建刘岭铁矿尾矿治理工程项目,设计规模为尾矿库容量67万立方米,年处理尾矿浆134万立方米。1980年5月竣工投入运行,处理后的尾矿水达到了排放标准,解决了对道沟河上游段的严重污染问题。整个工程实际投资47.06万元,其中省环保部门投资19万元,矿自筹28.06万元,年节约用水为24万立方米。
  炼焦废水处理1976年,络塔埠十里泉焦厂(供市化肥厂用焦),由省环保部门投资7万元(总投资8万元),建起了5个洗煤废水沉淀池,容积3860立方米。废水不外排,实现了闭路循环,年处理废水16万吨,回收资源1500吨,价值1500元。薛城焦化厂1973年、1979年分别建成处理能力为20吨/时的生物脱酚装置;1982年建成酚、氰废水三级预处理系统;1983年,全面整修排污渠道,实现了清污分流和焦化水废水的集中处理。1985年废水中酚含量由1980年的10.78Mg/L下降X1634Mg/La电镀废水治理电镀废水排放数量不大,但危害严重。1977年至1979年,全市有电镀厂、点13家,其中实行无氰电镀的11家,关闭2家,治理率达100%.1980年至1985年,全市共有电镀厂、点共18家,其中实行无氰电镀的7家,建电镀中心1家,其余厂、点分别情况实行了限期治卷六城乡建设志229理和关、停、并、转,逐步解决了电镀废水的污染。
  洗煤废水的治理枣庄矿务局所属枣庄煤矿、山家林煤矿、陶庄煤矿、八一煤矿的4个洗煤厂,1980年至1985年1i7,投资294万元,分别采取了压滤、浓缩、沉淀等废水治理措施,实行了洗煤废水的闭路循环,消除了污染,回收了资源。4个洗煤厂,年处理废水达28.24万吨,回收煤泥6.06万吨。
  造纸废水治理1985年,全市大小造纸厂25家,年产3万吨纸。造纸工艺中有碱法、氨法制浆两种方法排出废水,市造纸厂日排废水6000余吨。1983年,市造纸厂、滕县造纸厂先后建起了白水回收设施,年回收用水达150万吨。
  电力废水治理1979年新建山东十里泉发电厂。1985年,十里泉发电厂日发电能力62.5万千瓦,日排冲灰水22.500万吨,有46%的实现了循环使用,冲灰水的全循环扩建工程完工运行后,年节电95万度,节水381万吨。
  医疗污水的治理1985年,全市区、县属以上医院为38处。1977年至1985年,有枣庄矿务局医院、郭里集医院、陶庄医院、王开医院、市人民医院、鲁南化肥厂职工医院,采取了加氯、臭氧等方法进行污水治理,年处理达标排放污水44万吨。矿务局官桥医院、柴里煤矿医院、枣庄煤矿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
  枣庄市纺织行业正在探索废水治理方法,着手治理。
  1985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772.22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5.91%,年处理633.76万吨,占应处理废水量的17.68%,处理达标率55.23%0三、废渣综合利用1985年,全市原煤生产超过了1000万吨,煤歼石年排250多万吨,累计积存量达340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1.34%治理废渣,煤歼石综合利用1966年枣庄市城建局兴建枣庄第一煤歼石砖厂,以煤研石为原料,年产煤研石砖1000万块。1975年5月,枣庄镇又建成了一座年产能力450万块砖的煤研石砖厂。为促进综合利用,发展煤研石砖生产,从1975年开始,鼓励开发综合利用,对利用废渣进行综合利用有困难的社队,在经济上、物料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指导;对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三年不收税;凡利用废渣作原料的,其废渣不收费;煤歼石砖厂所在地的煤矿在水、电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1975年至1985年,全市煤歼石砖厂由3处发展到了22处,年产煤歼石砖由2000万块提高到了1.5亿块,年消耗利用煤歼石30多万吨。
  1976年10月,枣庄市煤研石砖厂试验成功了“煤研石无熟料水泥空芯大砌块”大型墙体砌垒材料。1977年底,山家林煤矿试制成功“外包内烧三反火二级预热自动补水式”大茶炉,以中煤掺烧25%的煤研石,创出了综合利用废渣的新路子。
  1977年,市中区街道办事处办的化工厂,利用煤研石试验成功了安明矾。同年渴口公社、郭里集公社建成了以煤研石为原料的明矾厂。
  1977年至1978年,市革委食堂、市招待所、齐村区革委、大众饭店、山家林煤矿、陶庄煤矿、枣庄肉联厂、古邵和阴平供销社等9个单位,建起n座以煤研石作燃料的土煤气炉,点3个火口可嫩8至9小时,一个炉子每天可烧煤研石近3吨。因炉子上料和出渣等技术问题未解决,点火时冒黄烟严重又无法脱硫,吐渣量又大,有二次污染,故此炉型没有广泛推开。
  1985年,全市煤歼石综合利用量,由1976年的40万吨提高到了103万吨。
  23口枣庄市志锅炉炉渣综合利用1975年鲁南化肥厂建起一个炉渣砖车间,年生产炉渣砖600多万块,价值20多万元,对本厂炉渣做到了随排随用,解决了炉渣堆积占地污染环境问题。
  1979年前,枣庄发电厂是全市排炉渣最多的单位,年排炉渣达1.55万吨。这些炉渣主要用于铺路和建筑,随排随用。1979年,山东十里泉电厂建成投产后,煤粉灰全部排入灰坝,处理量达90%。少量用作水泥掺合料和制砖,1985年,其用量仅为年排放量的2.3%01976年至1985年固体废渣排放及利用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吨/年四、“三同时”管理1978年7月,市对刘岭铁矿下达新建工程不执行“三同时,’(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准投产的通知,1980年5月,尾矿治理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运行。
  1982年2月,对齐村区农药厂下达不健全“三同时”设施不准生产的通知,该厂于当年被迫转产。
  1979年8月,由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对全市1974年至1978年的“三同时”工程项目,进行普查。全部执行“三同时”的11项,占21.55%;部分执行的17项,占33.33%;没有执行的23项,占45.12%0从1979年起,每年都由市环保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建行、市劳动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对当年竣工的“三同时”项卷六城乡建设志232目进行验收和检查,“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有所提高,1985年检查竣工的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了87.5%.五、征收排污费枣庄市实行排污收费,从1980年3月1日开始,是山东省最早实行排污收费的市。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1980年元月,市革委以(80)1号文件对征收排污费作出规定,全市从3月开始执行。凡无捎烟除尘措施的锅炉、窑炉,烧1吨煤收费5元,烧1吨油收费10元。
  设在人口稠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两侧的土焦池,每吨焦收费5元;土缸砖窑、石灰窑,每烧1吨煤收费5元。
  用沥青做原料生产喷放沥青烟雾的单位,用1吨沥青收费20元。
  尾矿渣、粉煤灰、自燃的煤研石等,按排放量每吨收费1.00元,不自燃的煤歼石每吨收费0.5元,综合利用部分从排放量中扣除,不计收费。其他有害工业废渣,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视情况酌定收费。
  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污水,PH值在6以下或9以上的,每排放1立方米收费0.10元。对没有采取消烟除尘措施或排放有害气体的单位,其收费标准是:自燃歼石山,每排放1吨二氧化硫收费20元;各种窑炉,每烧1吨煤或矶子石,收费5元;用沥青做生产原料、喷放沥青烟雾的,每用1吨沥青,收费20元。从1980年3月至1985年12月,全市(含区、县)共收排污费611.54万元,其中,1985年收排污费220.01万元。
  1980年至1985年征收排污费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排污费,是地方环境保护的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治理污染、区域性综合防治、环境监测、科研、环境保护宣传及奖励等。自1980年至1985年,用排污费安排的治理项目共72个,其中竣工项目70个。治理项目总投资4441.41万元,而环境补助资金是206.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64%。按竣工投产项目计算,新增废水处理能力为1742万吨/年;废气处理能力21.82万标立方米/时;新增废渣处理能力14.17万吨/年,回收和节约物料达833.4万吨/年,价值767.78万元/年。
  么32枣庄市志六、调整工业布局选址定点后,方可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污染企业布局不合理的现象逐步得到了扭转。
  市驻地原为一个小镇,建市前无总体布局和规划,尤其是工业企业的发展,多数是就地取材、就地布点,如土法炼焦、土法炼硫磺、土砖瓦窑、土石灰窑等星罗棋布,各种污染点源对建城区形成一个污染包围圈。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机关、学校、居民住宅区等逐年增多,建城区不断扩大,又将部分污染点源包围,工业城建布局混乱,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对此,枣庄市政府于1980年,采取果断措施,对市驻地周围两公里范围内的143座土焦池、57座石灰窑、35座土缸砖窑及齐村农药厂、萝藤公社玻璃厂、市中区油毡厂等,进行了关、停、并、转、迁。
  1975年至1985年c1,共关停、并、转、迁污染企业84家,取缔各种窑炉、焦池等共379个。同时规定,对区、县属以上企业的新,建项目必须由环保部门审查批准,进行合理七、开展清洁文明工厂活动枣庄从1982年开始开展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活动。.此后清洁文明单位大量涌现。
  枣庄矿务局机厂,1980年、1981年连续两年被煤炭部命名为全国煤炭系统的“文明生产厂”,1982年被枣庄市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的光荣称号。
  鲁南化肥厂,1983年9月4日被省化工厅组织验收后,命名为“清洁文明工厂”。
  鲁南化工仪器厂,1983年10月18日,由市经委、市冶化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后,报省化工厅批准为“清洁文明工厂”。
  枣庄橡胶厂,1984年9月24日,由市冶化局、市环保局组织验收后报省化工厅批准为“清洁文明工厂”。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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