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村建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乡村建设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84-284
摘要: 1981年,枣庄市设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乡村建设科,具体领导全市乡村建设。
关键词: 城乡建设 乡村建设

内容

1981年,枣庄市设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乡村建设科,具体领导全市乡村建设。
  1983年,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届全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枣庄市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各区县又根据《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规定村庄规划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报经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
  规定平原地村庄每户宅基面积控制在133至233平方米之间,不准突破,地处山丘薄地的村庄每户宅基面积最高限可放宽到360平方米。规定农民建房用地需经村民委员会讨论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房屋准建证,方可建房。对于违障建筑按规定处理或拆除。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