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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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分类号: X21
页数: 1
页码: 282-282
摘要: 建国前,枣庄有30余家以拾粪卖粪为业的家庭。1955年组成了枣庄金汁业合作社。
关键词: 城市环境 卫生管理

内容

建国前,枣庄有30余家以拾粪卖粪为业的家庭。1955年组成了枣庄金汁业合作社。
  不久,陶庄、峰城也相继建社。各合作社隶属峄县手工业联社领导。合作社以清理公厕为专业,以卖粪的收入为经济来源,实行按股分红的分配原则。
  60年代初,全市金汁业社员已达300多人。1961年4月,枣庄金汁业合作社改名为枣庄镇清洁卫生管理所,各区县的金汁业合作社也更名为清管所。各清管所统隶属市卫生防疫站,工人全系临时工,以售粪的收入为经济来源。
  枣庄镇清管所于1975年划归市中区卫生局领导,并称市中区清管所。1979年,全市环卫队伍增到800人,市中区清管所经批准定为集体单位,枣庄市开始有了合同制环卫工人。1980年,市城建局设环卫科,负责全市环卫工作的管理,并接管市中区清管所。
  其他区、县清管所因城市维护费不足,仍属各级政府领导。至1985年,全市环卫工人已增到1000余人。各区县清管所定为集体性质,统称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
  胶轮清洁车取代了笨重的木轮车。同时,全市改造100多个干打垒式的公厕,建造了200多个封闭式的公厕。到1966年,共有管理厕所1200多个。
  1966年以后的十年动乱中,枣庄市城市环卫事业受到严重破坏,环卫设施被抢砸,公厕、粪场与垃圾场无人管理。
  1979年以后,枣庄市清管所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并实行岗位责任制。1984年7月,市府公布了《枣庄市市容卫生管理暂行规定》。1985年市人大通过《枣庄市城市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100万元对市驻地公厕改建,先后在主要街道两侧建造了25座水冲式公厕,改造了12座早厕,使之基本上达到无害化水冲式。滕县也在主要道路两旁新建4座楼阁式公厕。1985年底,全市公厕达到2245座,主街两侧设置垃圾桶、果壳箱200多只,拥有环卫用的机动车70多辆。枣庄市成为山东省公厕建造与管理的先进城市之三、垃圾处理二、环卫设施、管理1955年,金汁叶合作社成立后,城镇有了几处较为集中的粪场。合作社对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同时对旧厕开始改造并增建新厕。
  1956年,枣庄金汁叶合作社购进柴油机清洁车40辆,添置了部分胶轮清洁车。1959年,1985年前,枣庄市没有专用的垃圾处理场,机械化清运程度也很低,市驻地只有5辆垃圾粪便车,所有道路清扫的垃圾,居民区的垃圾,都是采用人力排车、马车运出市区。运出市区的垃圾倾倒郊区周围。1985年开始,市政府投资150万,建造了占地50亩的垃圾粪便处理场,设5个垃圾中转站,购置13辆垃圾清运车,300多个垃圾筒。垃圾清运采取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设专人保洁,全日上岗,一日三清扫。沿街放置密封式垃圾筒,居民区设密封式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日产垃圾140吨,90%以上的垃圾能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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