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城、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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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9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古城、旧镇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页码: 266-267
摘要: 滕县县城居县境中部,东经117009',北纬35005',海拔61至68米。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东、南为城河,北是赵王河,西有京沪铁路穿过,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滕县县城居县境中部,东经117009',北纬35005',海拔61至68米。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东、南为城河,北是赵王河,西有京沪铁路穿过,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
  唐之前,县城在今火车站西北处。公元817年(唐元和十二年),县城东移2里(在今县城中心),围筑土城,初置6条街12条巷,后增建有11条街13条巷。1369年(明洪武二年),将土城砌以砖石,筑梁坝堰(在今前洪村东),引南梁水(今城河),穿越黄山桥入护城壕。1512年(叽正德七年),筑廓墙以护四关,墙周长10里余,建门楼4座,东为“清尘”,东南为“朝阳”,南为“迎熏”,北为“迎恩”。1472年(明成化八年),用土复城墙增高2尺,拓宽3尺,并饰建女墙、垛口、望角楼和24个城堡。4个城门上各建门楼,其东曰“宗鲁”,西日“怀古”,南曰“迎熏”,北日“望阔”。城墙周长5里余,高3丈5尺,宽1丈5尺。城壕深1丈5尺。城壕口设有木质吊桥。
  清代先后3次重修城墙。1668年(康熙七年),郑城发生8.5级地震波及滕县,城廓城墙全部倒塌。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重修城池,恢复旧观,并新增街13条,巷31条。
  1854年(咸丰四年)和1893年(光绪十九年)两次重修城墙。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于城墙外侧建空心炮台2处。
  民国前期,城墙尚属完好,墙外侧为大型细面基石,砖墙到顶,上列垛口,内侧为三合土夯筑,砖砌内沿,女墙压顶,四门修有登城马道,墙四拐角内圆外突。角马城门之间各有或空或实的炮台突出墙外,四门皆有内外两门,外门呈半圆形称“关门”,两门之间称瓮城;内门顶上有石围砖心平台,上建城楼,叠脊简瓦,垂椽飞檐,雕梁画栋,俨若亭阁。门上额均有石刻,东内门为“云连东岱”,外门为“宗鲁”;西内门为“宝庆西畴”,外门为“怀古,,;南内门为“化洽南离,,,外门为“迎熏,,;北内门为“恩承北极,,,外门为“望阅”。城墙顶东南角有奎星楼(康熙年间知县常申建),楼上悬有奎星雕像。城壕依旧,但大都淤浅无水,4座浮桥于民国初年改建成石砌拱桥。
  桥侧装石栏,桥面铺条石。四门桥型基本一致。1918年,复筑廓墙,墙为三合土板夯,高约6米,周长约5公里。1934年,生克昭捐银币千元又修城墙。1938年3月,日本侵略军攻袭县城,县城惨遭破坏,廓墙被毁。后又修补。1945年和1948年,在两次解放县城战火中,廓墙毁废。后群众铲平廓墙,扩建民房。建国后,自1952年起,开始拆残墙,填城壕,建新街。
  峰城峰城原为峄县驻地,本为峰州。
  1369年(明洪武二年)峰州改为峄县,筑土城,周4里,高1丈5尺,厚1丈4尺,建有4门,东曰“兴贤,,,西日“迎恩,,,南曰“望仙,,,北日“近圣,,。1446年(明成化二十二年),始砌以石。1498年(明弘治十一年),1512年(明正德七年),相继增修。1530年(明嘉靖九年),建东西门楼和月城。1546年(明嘉靖二十五年)建成。1582年(明万历十年)增筑更铺。
  清代,1685年至1858年(清康熙二十四年至咸丰八年))7次修缮,均无大工。
  民国后,城垣抱残守缺,多处倾纪。解放战争中城垣毁于战火。建国后,未再修复。
  2口6枣庄市志峰城,建国前城区面积1平方公里,有南北街4条,东西向大街1条。
  台儿庄台儿庄是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在总河李化龙的主持下开挖韩庄新运河后发展起来的水早码头。明末清初兴盛时人口达56000人。1647年(清顺治四年)台儿庄筑有城垣,东西南北各为1.5公里,墙高3米,上砌垛口,建有4门,东日“阳升”,西日“台城旧志,,,南日“惠迪吉,,,北日“中正,,。4门门楼高2丈,砖木结构。1855年(清咸丰五年),黄河改道北徙,山东运河中断。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废运河,台儿庄的航运事业逐渐萧条。1938年日军入侵台儿庄,台儿庄城遭到破坏。1946年国民党军队进攻鲁南解放区,台儿庄城垣毁于战火。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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