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8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3
页码: 254-256
摘要: 育龄妇女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本市育龄妇女年龄构成轻,文化程度偏低,农村妇女占大多数,多胎生育和早婚、早育等现象仍然存在。
关键词: 人口质量 生育

内容

育龄妇女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本市育龄妇女年龄构成轻,文化程度偏低,农村妇女占大多数,多胎生育和早婚、早育等现象仍然存在。
  全市15至49岁育龄妇女人数1982年为681595万人,占总人口的25.03%,比1964年增加27.94万人,增长69.5%。在育龄妇女中20至29岁的育龄妇女22.44万人,占育龄妇女总数的32.9%,近三分之一,居各组育龄妇女数之首。育龄妇女未婚者占35.12%,有配偶者占63.56%,丧偶者占1.24%,离婚者占0.06%0在19岁以下育龄妇女中,已婚者占同龄妇女的1.09%。在15至49岁育龄妇女中,文盲、半文盲为360552人,占52.9%0育龄妇女生育从1911年至1949年,38年枣庄地区共增加69.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8312人。新中国成立后,人口发展过快,从1949年至1985年,36年共增加142.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9491人。生育最多的是1962年,这一年全市出生84845人,出生率高达47%。以上。1981年本市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为75.76%o015至19岁的妇女生育率为1.44%。20至24岁的妇女生育率为72._48%o;生育高峰年龄是25至29岁,生育率高达265.91%o01962年,全市有51468人生育,一胎率为53.49%,二胎率为27.03%,多胎率为19.48%。文化程度高低,对于妇女生育状况有很大影响。文化程度越低的妇女多胎率越高。
  1981年,全市文盲、半文盲妇女多胎率为24.86%,一胎率占44.44%;大学毕业者一胎率为62.13%,没有出现多胎。职业不同的妇女,生育状况也不一样,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胎率为91.13%,多胎率仅占1.25%;农林牧渔劳动者一胎率仅为49.39%,多胎率高达21.24%0枣庄市1981年全市分年龄组生育率一览表1982年人口普查时,20至29岁的育龄妇女224435人,其中生育三胎(活产)及以上的8388人,占3.7%030至39岁的育龄妇女163586人,其中生育三胎(活产)及以上的就有10588人,占64.6%。在老年妇女中,50至64岁的生育十胎(活产)的2332人,存活十个子女的只有201人。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

相关地名

枣庄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