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风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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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6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风灾
分类号: S424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1465年(明成化元年),滕县大风,昼晦如夜,大木尽拔。
关键词: 大风灾害 风灾

内容

1465年(明成化元年),滕县大风,昼晦如夜,大木尽拔。
  1518年(明正德十三年))6月,黑风自峄县西北来,云雾迅合,雷雨晦冥,屋瓦皆飞,扬沙簸石,大木尽拔。有二龙戏河上(即龙卷风),录水为之断流,剥毁居庐,压死人畜数以百计,禾稼无论。
  1586年(明万历十四年))6月,滕县大风拔木,东邵民屋垣釜灶尽失,后得其釜于薛河中。
  1666年(清康熙四年))7月,峄滕大风三昼夜不能息,发屋拔木。
  1699年(清康熙三十七年)4月27日,滕县大风发屋,雷电雨雹。
  1712年(清康熙五十一年)2月10日,滕县大风,始赤继黑,夜半止。逐物皆明,大如灯,小如萤火状。
  1744年(清乾隆九年))6月17日夜,滕县雷电大风,呼号鹜人,树木拔,墙屋震。
  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2月2日,滕县风五色,昼晦。
  1774年(清乾隆三十九年))2月,峄县大风,风五色,昼晦如夜。
  1786年(清乾隆五十年)春,峄县大风扬尘,晦冥。
  1797年(清嘉庆二年))4月,滕县大风,雨雹,麦损。
  1801年(清嘉庆六年))2月5日,滕县西北大风,色黄继而如墨。
  1806年(清嘉庆十一年))2月,峄县大风。
  风自西北来,极红,风过处山川皆变色,滕县大风五色,昼晦。
  1807年(清嘉庆十二年))1月,峄县、滕县大风,昼晦,日晕有数环。2月27日,大风自西北而南,黑黄递变,折损草木。楼头树稍皆作火色。
  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1月,峄县、滕县大风,昼晦。
  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1月17日,滕县西北暴风连夜,五色备。
  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1月,峄县大风,昼晦。
  1825年(清道光八年))4月,峄县大风。
  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1月,峄县大风40余日。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6月19日,滕县有风自西南起,矗天如柱,旋转行数十里,赤黑交加,四面飞云从之,拔侯家林大木数百株。
  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2月,,滕县大风。
  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8月1日,滕县大风拔树。
  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1月,峄县大风,雾四塞40余日始息。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2月,峄县大风,土雾迷空,午刻雨泥,申时天气五色,入夜始息。
  1950年夏,滕县木石一带出现咫风。秋季又有大风。
  1952年6月,滕县大风夹着雨、雹,使全县124个乡10217户人家受灾,损坏房屋17540间,折损树木9712株,大风卷走麦秸669852斤。
  1958年7月,滕县城东南高庄、吉山一带出现龙卷风,8个村庄受害。风过之处倒塌房屋2800间,损坏庄稼700余亩,死亡36人,伤188人。
  1976年6月,滕县级索一带出现龙卷风,大树被拔,房瓦被揭,人畜有伤亡。
  1985年6月,滕县张汪、柴胡店一带出现大风和暴雨,并伴有冰雹,6000亩良田受灾。同年7月,在滕县级索、西岗、鲍沟、张汪等8个乡镇再次出现类似的天气。
  卷四自然环境志165枣庄市的风灾基本上是三种类型。大风,系指瞬时风速)170米/秒,具有来势猛、风速大、历时短的特点,能引起“扬沙、簸石、拔木、剥毁居庐、作物倒伏折毁、花果脱落”的严重危害。大风灾害四季均可发生,以春季较多,夏季次之,秋冬季较少。年平均大风日数,以滕县最多11.4天,北部及中部山丘地区次之,为8至9天,南部台儿庄区最少,为6天。年内以4月份最多,平均为1.5天,12月最少,平均为0.2天。本市大风类型是:春末夏初的偏南大风;夏季的雷雨大风和台风;冬季的寒潮大风以及地方性大风。龙卷风,一般出现在盛夏七、八月,多数伴有暴雨出现。
  枣庄市自建国以来平均2年发生一次不同程度的风灾,造成严重损失的有三次,最严重的是1971年8月台儿庄区的后孟至徐楼一次。干热风,是本市冬小麦生长后期经常遇到的自然灾害,全市以轻干热风危害为主,发生时间多集中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干热风全市平均十年八遇,最长连续6至8天,重干热风3至5年一遇,中部及北部三年一遇,南部峰城、台儿庄区五年一遇。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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